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票據喪失后,可以采取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三種形式進行補救。
1.掛失止付:暫時預防措施
?。?)只有確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票據喪失時,才可進行掛失止付。具體包括:
?、僖殉袃兜纳虡I(yè)匯票;
?、谥?;
③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
④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
?。?)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的3日內,依法向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訴訟,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訴訟。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不再承擔止付責任,持票人提示付款時即依法向持票人付款。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前,已經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擔責任。但是,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以惡意或者重大過失付款的除外。
2.公示催告
(1)申請公示催告的主體必須是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請,應當同時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并自立案之日起3日內發(fā)布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
?。?)公示催告的期間,國內票據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60日,涉外票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90日。
?。?)在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以公示催告的票據貼現、質押,因貼現、質押而接受該票據的持票人主張票據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示催告期間屆滿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權判決以前取得該票據的除外。
?。?)利害關系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在判決前向人民法院申報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判決公告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
3.普通訴訟
如果與票據上的權利有利害關系的人是明確的,則無須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據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odtgfuq.cn),不得轉載!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