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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經(jīng)濟法基礎》:法律事實(07.15)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07/15 16:31:37 字體: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法律事實(★★)(11年多選;13、14年單選)

  概念:法律事實是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直接原因。

  分類標準: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類別: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一)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1.自然現(xiàn)象(絕對事件):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非人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

  2.社會現(xiàn)象(相對事件):戰(zhàn)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雖屬人的行為引起,但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注意】法律事件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注意1】人的行為并非都是法律行為。

  【注意2】請大家重點掌握“法律事件”與“法律行為”的區(qū)分,并看清題目問法。

  【注意3】法律行為的反向問法,例:訂立遺囑是合法行為、積極行為、意思表示行為、單方行為、要式行為、自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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