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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工傷保險
工傷認定 | ①應當認定——與工作有直接關系 ②視同工傷——與工作有間接因果關系 ③不認定工傷——自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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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 | ①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 ②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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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 | ①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②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 ③時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12個月 ④評定傷殘等級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待遇,轉為享受傷殘待遇 ⑤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用人單位負責到底) 注:工傷醫(yī)療待遇不包括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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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期(生?。?/td> | 停工留薪期(工傷) | |
適用范圍 | 生病或非因工負傷 | 因工負傷 |
期間 | 根據累計工作年限及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 | 12個月+12個月 |
工資待遇 | 當地最低工資的80% | 不變 |
期滿后未康復 | 支付經濟補償后可解除合同 | 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
合同解除 | 支付經濟補償后可解除合同 | 1-4級不得解除 5-6級經本人提出 7-10級合同期滿或經本人提出可以解除 |
7-10級合同解除或經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 ||
用人單位支付 | ①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②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③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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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比例 | 工傷保險中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納工資: 月收入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300% 月收入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的,按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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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工傷保險的 | 工傷好了、本人不配合治療、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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