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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為2020年初級《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第二部分第四章第二節(jié)的知識點,還未開始2021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備考的同學可參考以下內容,提前學習,其他章節(jié)內容小編將為大家陸續(xù)更新,請大家持續(xù)關注!
第03講 杠桿原理*
第二節(jié) 杠桿原理
知識點:邊際貢獻與息稅前利潤
1.邊際貢獻=銷售收入-變動成本
=(銷售單價-單位變動成本)×產銷量
=單位邊際貢獻×產銷量
2.息稅前利潤:只受經營活動影響,不受籌資活動影響(未減除利息費用、股利分配等)的利潤。
息稅前利潤=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經營成本
=產銷量×(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固定經營成本
=產銷量×單位邊際貢獻-固定經營成本
=邊際貢獻總額-固定經營成本
知識點:經營杠桿
1.經營杠桿效應
由于固定經營成本的存在,銷售收入(或銷售量)的變化會導致息稅前利潤更大幅度的變化。
【示例】M公司生產和銷售一種產品,單價10元,單位變動成本6元,每年固定經營成本總額200萬元,基期銷量為100萬件。則基期的息稅前利潤=100×(10-6)-200=200萬元。
若預計下期銷量提高10%,達到110萬件,其他條件不變,則預計息稅前利潤=110×(10-6)-200=240萬元,與基期相比提高20%,是銷量提高幅度的2倍。
2.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相當于營業(yè)收入(銷售量)變動率的倍數
上述公式表明,影響經營杠桿系數的因素包括:銷量、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與影響息稅前利潤的因素相同)。
【示例】前例M公司的經營杠桿系數為: 經營杠桿系數=20%/10%==2
即:在銷量100萬件基礎上,銷量變動1%會引起息稅前利潤變動2%。
3.經營杠桿系數與經營風險
(1)經營風險:經營利潤(息稅前利潤)波動的可能性。
(2)固定成本越大,經營杠桿系數越大,銷售的變動會引起息稅前利潤更大幅度的變動,則經營風險越大。
(3)若不存在固定成本時,經營杠桿作用不存在,此時經營杠桿系數等于1,經營風險(息稅前利潤的變動性)仍然存在,但不會被放大(引起息稅前利潤等比例變動)。
知識點:財務杠桿
1.財務杠桿效應
由于固定資本成本(利息和優(yōu)先股股息)的存在,息稅前利潤的變化會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更大幅度的變化。
普通股每股收益=
2.財務杠桿系數:每股收益變動率相當于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
如果不存在優(yōu)先股,則:
3.財務杠桿系數與財務風險
(1)財務風險:由于(債務及優(yōu)先股)籌資引起的每股收益波動(大于息稅前利潤波動)的可能性。
(2)固定資本成本(利息和優(yōu)先股股息)越大,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從而息稅前利潤的變動就可以引起每股收益更大幅度的波動,財務風險也就越大。
知識點:聯(lián)合杠桿
1.聯(lián)合杠桿效應
經營杠桿與財務杠桿的共同作用,由于固定經營成本和固定資本成本的同時存在,銷售的變化會導致每股收益更大幅度的變化。
2.聯(lián)合杠桿系數:每股收益變動率相當于營業(yè)收入(銷售量)變動率的倍數
聯(lián)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
3.聯(lián)合杠桿系數與企業(yè)總風險——保持企業(yè)風險在一定的水平上,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保持互補性(此消彼長)。
(1)經營風險高的行業(yè)應采用低財務風險,即低負債率的財務策略;
(2)財務風險較高的行業(yè),應降低并分散其資產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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