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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戰(zhàn)2015年銀行從業(yè)資格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為廣大學員準備了相關的復習資料,希望對您備考有所幫助,祝您在網校學習愉快!
1.定義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是指由于交易對手在合約到期前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所有的交易可以按照資產和負債分成三類:一是銀行資產類交易(交易對手違約會給銀行造成損失,以下類同),如購入的期權屬于銀行的資產;二是銀行負債類交易,如售出的期權屬于銀行的負債;三是既可能是銀行資產也可能是銀行負債的交易,如遠期和掉期交易既可能是銀行的資產也可能是銀行的負債。
2.計量范圍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需要計量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下三類交易的風險: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證券融資交易形成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和與中央交易對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風險。
場外衍生品交易指的是在交易所以外的市場進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由于交易所保證了交易雙方未來的權益,所以可以認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產品不存在交易對手信用風險。證券融資交易指的是投資者向銀行繳納一定保證金,并借入資金買入證券或借入證券賣出套現的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證券借貸和保證金貸款等交易。中央交易對手指的是為交易雙方提供清算的中間媒介,并作為每一筆交易雙方的交易對手而存在的機構。中央交易對手能夠將所有交易對手的敞口匯總,進行多邊凈額清算,大大減少衍生產品交易的總體風險敞口。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后,各國監(jiān)管機構都在大力推進中央交易對手體系的建設,加強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監(jiān)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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