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資產(chǎn)評估師《財務會計》知識點:采購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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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采購處理原則
對于采購過程中發(fā)生的物資毀損、短缺等,其處理原則為:
(1)屬于合理的損耗的,應作為存貨的“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計入采購成本;
(2)不屬于合理損耗的,但可以從供應單位、外部運輸機構(gòu)等收回的物資短缺或其他賠款,沖減物資的采購成本;
(3)不屬于合理損耗,屬于因遭受意外災害發(fā)生的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不得增加物資的采購成本,應暫作為待處理財產(chǎn)損溢進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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