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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預習:抵押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4/10/28 20:12:46 字體:

  2015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現(xiàn)在處于預習階段,學員可以根據網校預習計劃表來適當安排學習進度。以下是網校依據2014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各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

第三章 物權法律制度

  抵押權:

  1.抵押財產

  (1)《物權法》規(guī)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財產范圍:

 ?、俳ㄖ锖推渌恋馗街?;

 ?、诮ㄔO用地使用權;

 ?、垡哉袠?、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④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⑥交通運輸工具;

 ?、叻?、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物權法》規(guī)定不得用于抵押的財產范圍:

 ?、偻恋厮袡?;

 ?、诟亍⒄?、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guī)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蹖W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芩袡唷⑹褂脵嗖幻骰蛘哂袪幾h的財產;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

 ?、薹?、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解釋】以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

  2.抵押權的設定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解釋】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因此,無論抵押合同是否登記,都不影響其效力,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時生效。

 ?。?)流押條款。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如果合同中有這樣的條款,則該條款無效,即“流押條款無效”。

  【解釋】流押條款無效不影響抵押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抵押登記。

  抵押登記分為法定登記和自愿登記。

 ?、俜ǘǖ怯?。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四種財產設定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

  【解釋】如果當事人未辦理登記,雖然抵押權沒有設立,但是抵押合同已經生效。

 ?、谧栽傅怯?。以除法定登記財產以外的其他財產設定抵押的,當事人可以自愿辦理登記。無論當事人是否辦理登記,抵押權均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登記對抗主義)

  3.抵押權的實現(xiàn)

 ?。?)優(yōu)先受償權: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xié)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不足清償債權的部分由債務人按普通債權清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清償程序如下: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主債權的利息;主債權。

 ?。?)多個抵押權并存時的清償順序。

 ?、俚盅簷嘁训怯浀?,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诘盅簷嘁训怯浀南扔谖吹怯浀氖軆?。

 ?、鄣盅簷辔吹怯浀模凑諅鶛啾壤鍍?。

 ?、茼樞蛟谙鹊牡盅簷嗨鶕5膫鶛嘞鹊狡诘模盅簷鄬崿F(xiàn)后的剩余價款應予提存,留待清償順位在后的抵押擔保債權。

 ?、蓓樞蛟诤蟮牡盅簷嗨鶕5膫鶛嘞鹊狡诘模盅簷嗳酥荒芫偷盅何飪r值超出順序在先的抵押擔保債權的部分受償。

  【解釋】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

第三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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