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公布2019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問題解答
廣西公布2019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報名資格審核有關問題解答。中級資格考試三個考試科目成績(包括2018年度考試成績合格的科目)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請于即日起到2019年11月19日前的工作時間,攜帶相關證明資料到網上報名注冊時所選的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xù)。
廣西2019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報名資格審核有關問題解答
1.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報名資格審核事項具體如何安排?
答:中級資格考試三個考試科目成績(包括2018年度考試成績合格的科目)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請于即日起到2019年11月19日前的工作時間,攜帶相關證明資料到網上報名注冊時所選的報名點(即考后報名資格審核點,區(qū)本級考區(qū)設在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地址是南寧市桃源路82號廣西財政綜合樓一樓;各設區(qū)市考區(qū)考后審核點設在本市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各縣(市、區(qū))考后審核點設在本縣(市、區(qū))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現場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xù)。
2.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有哪些具體條件?
答:除具備基本條件外,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還應具備大專(含)以上學歷,同時具有一定的會計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3.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報名資格審核要提交哪些具體資料?
答:中級資格考試考后報名資格審核要提交如下資料:
(1)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如丟失,可按網上提供的格式填寫并請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2)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材料(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單位證明等);
(3)學歷(或學位)證書,或者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及以上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代辦的,增加審核代理人身份證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委托書需承諾信息準確、真實,委托人須手寫簽名確認。
以上證件原件審核后現場返還;復印件、報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紙打??;復印件、表格、證明、委托函等資料留存審核地點。
4.怎樣計算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答:根據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的各個學歷及相應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要求,簡易的計算方法如下:
一是依據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
(1)大專畢業(yè),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要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學歷畢業(yè)的,畢業(yè)時間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
(2)本科畢業(yè),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要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學歷畢業(yè)的,畢業(yè)時間也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要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學歷畢業(yè)的,畢業(yè)時間也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
(4)碩士學位,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要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學歷畢業(yè)的,畢業(yè)時間也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
(5)博士學位或者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則只要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即可。
根據《關于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17]3號)文件“報名條件中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的規(guī)定,報考人員的會計工作年限不包括其全日制在校學習期間的時間。
二是依據工作單位出示的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5.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應提供的材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應根據報名條件的規(guī)定提供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其他資料與大陸考生要求相同。
6.畢業(yè)證書丟失了怎么辦?
答:考生可以出具人事檔案中與學歷相對應的《畢業(yè)生登記表》原件,或者提供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大專及以上學歷可提供學信網上的學歷認證報告。
7.國外學歷證書丟失了怎么辦?
答:考生可提供教育部認證單位重新出具的認證書。
8.對偽造學歷、資格證書等虛假證明材料如何處理?
答:按照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1號令)的規(guī)定,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傳播及答案、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電子用品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要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要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忌倪`紀違規(guī)行為要同時在網上公布并通報單位。
9.報名信息表丟失或者忘記打印怎么辦?
答:可按照考后資格審核通知中的空白表格進行填寫,填寫內容請根據當前個人真實信息填寫,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或人事用章(工程類公司總部不在廣西的可蓋廣西項目部章)。
10.考生如何查詢所報考區(qū)和報名點名稱?
答:考生可以在考后資格審核通知中查詢考試所在地當地財政局電話進行咨詢,其中在南寧市考試的考生,考試學校在廣西財經學院(明秀校區(qū))和廣西廣播電視大學的考生對應考區(qū)是區(qū)本級,其余南寧市的考點學??紖^(qū)請?zhí)顚懩蠈幨锌紖^(qū)。
11.廣西各考區(qū)考生能跨考區(qū)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嗎?
答:目前廣西各考區(qū)不能跨考區(qū)進行報名資格審核,成績合格的考生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網上報名注冊時所選的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12.中級審核時工作單位已經進行變動后考生信息表如何蓋章?
答:蓋章可以蓋現單位的公章或人事用章(工程類公司總部不在廣西的可蓋廣西項目部章)。
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
2019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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