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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所屬期,產(chǎn)生銷項稅額800元,但因為之前有 進項留抵,所以7月初 無需交稅。 請問,用以前留抵的進項 抵扣銷項,分錄要怎么做?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1/2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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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用以前留抵的進項抵扣銷項的分錄時,主要有以下四步: 1、進項稅額科目:借方 +800元; 2、應交稅費:貸方-800元; 3、進項稅額留抵:借方+800元; 4、銷項稅額科目:貸方-800元。 拓展知識:一般而言,企業(yè)在報稅時,可以根據(jù)財務會計規(guī)則中的留抵稅收準則,將進項稅額減免抵扣銷項稅額,實現(xiàn)稅負減輕的目的。
2023 01/20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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