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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玉石首飾一批,舊玉石首飾作價78萬元,實際收取新舊首飾差價款共計90萬元;釆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原價為3500元的金項鏈200件,每件收取差價款1500元。計算企業(yè)應納增值稅稅額

84784993| 提問時間:2023 01/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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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購銷舊貨物以舊換新,并向客戶收取差價款,屬于以改變商品形態(tài)出售商品,取得經(jīng)營收入,企業(yè)應按照實際取得的收入計算應納稅額。 首先,根據(jù)題意,一批玉石首飾原價78萬,實際收取90萬,舊玉石首飾作價78萬元,每件金項鏈原價3500元,收取差價款1500元,企業(yè)應納稅稅額為: 玉石首飾:78萬*17%=13.26萬 金項鏈:200*1500*17%=51000元 所以,該企業(yè)應納稅增值稅稅額總計為13.26萬+51000=13.81萬元。 拓展:以舊換新屬于以改變商品形態(tài)出售商品,其計稅方式只能選擇根據(jù)實際取得的收入計算應納稅額,而不能選擇根據(jù)原價計算應納稅額。以舊換新出售商品,如果收取的收入明顯低于商品的原價,就可以按照實際取得的收入計算應納稅額,應交的稅額也將相應降低。
2023 01/2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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