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事業(yè)單位的三方派遣人員的離職賠償金可以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中科目核算么

84784994| 提問時間:2023 01/12 10:0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答:事業(yè)單位派遣人員的離職賠償金屬于負債賬戶,不能被核算到個人和家庭補助中的其他科目,應當在負債賬戶中登記。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yè)從派遣工作人員獲得的離職賠償金,應當以負債賬戶的方式進行登記,但不得抵銷其他費用。企業(yè)要對派遣工作人員的離職補償支出,分別計入負債賬戶本月發(fā)生額和期末余額賬目,企業(yè)出納應當支付離職補償款時,應當分析具體的費用項目,認真記入負債賬戶,并在收入賬戶上登記避免抵銷。 拓展:離職賠償金在登記的時候,要把這筆錢作為負債記入負債賬戶,只能作為費用使用,不能抵銷其他費用。而個人補助則應該歸入收入賬戶,而不能作為負債賬戶中的經(jīng)費支出。
2023 01/12 10:14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