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自行車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自行車,出廠不含稅單價為250元/輛。2019年11月留抵稅額4000元,12月該廠購銷情況如下: (1)向當地百貨商城銷售600輛,百貨商城當月付清貨款后,廠家給予了7%的銷售折扣; (2) 向特約銷售點銷售400輛,并支付運輸單位運費告6540元(含增值稅),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6000元,增值稅稅額540元; (3)銷售本廠自用9年的小轎車一輛售價103000元; (4) 當期發(fā)出包裝物收取押金40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裝物押金56500元; (5)購進自行車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銷售金額150000元。注明稅款19500元 (6)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處購進自行車零件支付82400元,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專用發(fā)票; (7) 本廠組織收購廢舊自行車,支出收購金額50.000元。

84784995| 提問時間:2022 10/04 17:01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方亮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會計師
你好,您的問題是什么?
2022 10/04 17:10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