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居民個人張某為獨生子女,父母均已年滿60周歲,張某的兒子就讀于某小學。2020年張某收入及部分支出如下:(1)每月從單位領取扣除社保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后的工資10000元,截至11月底累計已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款330元。(2)取得年終獎60000元,選擇單獨計稅。(3)利用業(yè)余時間為某公司設計圖紙取得勞務報酬2000元。(4)每月按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償還房貸3000元。(其他相關資料:以上專項附加扣除均由張某100%扣除。)根據(jù)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1)計算2020年12月張某取得的工資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2)計算張某取得的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3)計算張某取得的勞務報酬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4)計算張某取得的2020年綜合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5)計算張某就2020年綜合所得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應補繳的稅款或申請的應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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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
1工資預扣=(10000-2000-1000-1000-5000)*12*0.03-330=360-330=30
2022 05/15 16:09
小默老師
2022 05/15 16:13
2年終獎預扣=60000*10%-210=5790
3勞務報酬預扣預繳=(2000-800)*0.2=240
4綜合所得應納稅=((10000-2000-1000-1000-5000)*12+2000*0.8)*0.03=408
5應退稅=240+360-40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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