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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年 9月,甲酒廠銷售自產(chǎn)白酒300箱,每箱凈重50千克,取得含增值稅價款 113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 2.26萬元、手續(xù)費 1.13萬元,品牌使用費5.65萬元。已知,白酒增值稅稅率為 13%,消費稅比例稅率為 20%,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500克。 ??? 要求:計算甲酒廠當月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及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84784954| 提問時間:2021 12/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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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wù)師,注冊會計師
您好。 甲酒廠當月增值稅的銷項稅額=(113+2.26+1.13+5.65)/1.13*0.13; 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稅額=(113+2.26+1.13+5.65)/1.13*20%+300*50*0.5*2
2021 12/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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