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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發(fā)放1月和2月份工資,個稅該怎么計算?

84785042| 提問時間:2019 01/2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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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分別根據(jù)1月份,2月份工資計算各自的個人所得稅金額,而不是匯總一起計算的
2019 01/23 11:35
84785042
2019 01/23 11:41
提前發(fā)放2月份工資,就是說不會與1月份的工資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2月份申報1月份個人所得稅時只申報1月份的所得稅嗎?
鄒老師
2019 01/23 11:42
你好,是的,分別計算的 是的
84785042
2019 01/23 11:45
那老師這個會計分錄是不是這樣做,在1月份做賬的時候只計提1月份的工資,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發(fā)放時,把1月與2月份的工資合并一起做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1.2月份工資合計數(shù))
鄒老師
2019 01/23 11:49
你好,是的,是這樣處理 到2月份的時候再計提2月份工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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