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尚希:綜合所得稅實行條件復(fù)雜 操作成本高
據(jù)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天上午10點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副部長劉昆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相關(guān)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在上午的記者會中,個人所得稅改革話題跟大家的關(guān)系密切,也是這幾年兩會期間的熱點,樓繼偉部長舉了一個例子說,一個人一個月掙5千塊錢不多,但是自己生活就會還不錯,但是一個人掙5000塊錢的同時還要養(yǎng)一個孩子的話就很艱難了。而實行綜合所得稅的時候,就不是這樣了,要把所有的收入支出綜合計算,就是說有沒有贍養(yǎng)、撫養(yǎng)方面的負擔,有沒有再教育的需求,有沒有住房貸款按揭這些都是可以抵扣的,當然三套房子可能不給抵扣了,自己基本需求的那一套可以抵扣,這樣的話,就不是一個簡單的起征點的問題了。
那么,什么是綜合所得稅制?怎么算這些抵扣?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對此解讀。
記者:從個人和家庭的選擇不同來看只是一個納稅單位的變化,但是如果從個人所得稅而向這個綜合所得稅制改變的話,更多是一種征收方式的變化,那么我們看到樓部長還談到再教育的需求,和住房貸款按揭這些,可能以后都可以在綜合所得稅中進行抵扣,那么這種抵扣一般會怎么計算呢?如果說這些支出很大的時候,和收入都快持平的時候,我們能理解交的稅就很少的呢?
劉尚希:對,如果是按樓部長所說的像住房貸款、按揭,還有孩子的教育等這些要抵扣的話,那很顯然要按家庭來征收。按個人征收很難算這個賬,因為孩子不是一個人,是兩個人的,當然住房可以分開了。當然說有的是以家庭核算的那才能踐行這個抵扣。所以,納稅單位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在實現(xiàn)綜合征收的時候,要實行各種各樣的抵扣。
記者:聽起來讓大家覺得挺有希望,而且感覺挺好的,我們支出很大的時候和收入快持平的時候,那么就可以進行很大一部分抵扣,聽起來的非常公平,實行這種綜合所得稅提出來好幾年了,但是好像大家感覺真正實行的時候距離還挺遠的,那目前面臨這個最大的問題是什么?有沒有出臺的時間表呢?
劉尚希:因為這是非常復(fù)雜的一件事,因為每個人的情況,每個家庭的情況它都是不一樣的。如果實現(xiàn)這種分項抵扣的話,那把每個人的情況,每個家庭的情況摸的非常的清楚,那才可能做到公平。要不然的話,一些人就在這里頭渾水摸魚了。首先,對家庭來說,一個家庭有孩子,那多大的孩子,是剛剛出生是兒童是少年。比如說老人撫養(yǎng),那這個老人還有各種情況,有的老人還可以幫助帶孩子,做一些家務(wù),有些老人失去勞動能力了,甚至在床上病著了。
這樣一來,就是要把家里的情況摸的非常透徹,那才可能對這些抵扣比較合理,要不然就是不合理,反而帶來的不公平。要把這些情況摸清楚確實非常復(fù)雜,首先涉及到怎么樣定義一個家庭。那么家庭在流動的情況下,有可能在農(nóng)村有一個家,城市里面落戶了。有很多就是在農(nóng)村里面的出來一些人,在城市里面工作了,那么這個家怎么算呢,是一個大家還是一個小家呢?那有的一個家庭有幾個孩子,有的一個家就一個孩子,那么這個父母讓哪個孩子來養(yǎng),父母的贍養(yǎng)歸哪個孩子贍養(yǎng),歸哪個孩子,怎么去分割呢,這些問題都很復(fù)雜,這些問題如果說要考慮到這些抵扣的話,這不是一個輕而易舉就能夠解決的。
記者:那么出臺的時間表,現(xiàn)在有沒有呢?既然面臨這么多問題?
劉尚希:首先,也要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修改以后變得可操作,如果操作起來的非常復(fù)雜,操作的成本及其高,要許多許多人干這個事的話,那么恐怕這個操作成本太高了以后,可能適度進行簡化。這里頭有一個成本和所運用方法達到社會公平之間的一種權(quán)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