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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財政廳印發(fā)《黑龍江省利用亞行貸款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黑財際金[2009]49號

頒布時間:2009-07-30 09:58:37.000 發(fā)文單位:黑龍江省財政廳

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佳木斯市、雙鴨山市、七臺河市、富錦市、方正縣、通河縣、延壽縣、湯原縣、嫩江縣財政局:

  為做好我省利用亞洲開發(fā)銀行貸款“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的會計核算工作,管好用好項目貸款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項目順利實施,省廳制定了《黑龍江省利用亞行貸款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會計核算辦法》,現(xiàn)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省廳國際金融處。

  [黑財際金[2009]49號]之第1個附件.doc

  [黑財際金[2009]49號]之第2個附件.xls

  二00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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