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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粕類產(chǎn)品征免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75號

頒布時間:2010-02-20 17:08:01.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近接部分地區(qū)反映,各地對粕類產(chǎn)品征免增值稅政策存在理解不一致的問題。經(jīng)研究,現(xiàn)明確如下:

  一、豆粕屬于征收增值稅的飼料產(chǎn)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類飼料產(chǎn)品,均免征增值稅。

  二、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a target="_blank" href="http://odtgfuq.cn/new/63/67/84/2000/1/ad483801111100023264.htm">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甜菜粕準予退稅的批復》(國稅函[2002]716號)同時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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