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綜[2010]22號
頒布時間:2010-04-13 16:15:11.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發(fā)展改革委、物價局: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大統(tǒng)籌城鄉(xiāng)發(fā)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yè)農村發(fā)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fā)[2010]1號)的有關規(guī)定,為支持農產品和紡織服裝產品出口,促進對外貿易和農業(yè)產業(yè)發(fā)展,決定繼續(xù)減免出口農產品和紡織服裝產品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出口農產品和紡織服裝產品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其中,對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動物以及免驗農產品全額免收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對其他出口農產品減半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對出口紡織服裝產品按現行征收標準的70%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具體實施減免的出口農產品和紡織服裝產品目錄見附件。
二、上述減免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是指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57號)規(guī)定,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收取的品質檢驗費、動物臨床檢疫、植物現場檢疫和動植物產品檢疫費、食品及食品加工設備衛(wèi)生檢驗費、重量鑒定費、數量鑒定費、包裝使用鑒定費、其他特殊檢驗項目費、簽發(fā)證(單)費,以及實驗室檢驗項目、鑒定項目收費。
三、上述減免規(guī)定自2010年1月1日執(zhí)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
附件:1.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出口農產品目錄
2.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出口紡織服裝產品目錄
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出口農產品目錄
H.S編碼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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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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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至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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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物;動物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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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物(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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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及食用雜碎(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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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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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動物產品(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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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動物產品(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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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產品(06章-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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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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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飲料、酒及醋;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制品(16章-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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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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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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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35.01至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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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類物質、改性淀粉、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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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41.01至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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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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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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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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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50.01至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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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絲和廢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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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51.01至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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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和動物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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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52.01至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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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棉、廢棉和已梳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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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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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亞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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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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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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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編碼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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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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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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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織或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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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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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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