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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宣傳材料的通知

云國稅函[2010]184號

頒布時間:2010-04-30 14:18:15.000 發(fā)文單位:云南省國家稅務局

  各州、市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宣傳材料的通知》(國稅函〔2010〕13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地結合自身實際,通過稅法宣傳、大廳張貼、拷貝印發(fā)等多種形式向各級國稅干部和納稅人做好宣傳工作,保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準確貫徹執(zhí)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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