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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招待費的扣除

2010-4-19 13:54  【 】【打印】【我要糾錯

  【問】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開業(yè)慶典時的招待費在進行所得稅匯算時是否按不大于當年銷售收入的0.5%的標準來計算業(yè)務招待費呢?

  【解答】業(yè)務招待費,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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