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增值稅稅率為17%,2008年~2010年與投資業(yè)務的有關資料如下(單位,萬元):
1.2008年初,甲公司投資非同一控制下乙公司,取得80%股權。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000萬元。甲公司支付銀行存款500萬元,另外支付合并中的評估費等稅費100萬元;為企業(yè)合并付出固定資產,公允價值500萬元,賬面原值600萬元,計提折舊200萬元;付出持有至到期投資,公允價值200萬元,賬面價值150萬元;付出產成品,公允價值300萬元,實際成本200萬元,增值稅率17%,消費稅率10%。
2.甲、丙公司都屬于居民企業(yè),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以2400萬元的價格購入丙公司3%的股份。甲公司在取得該部分投資后,未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取得投資后,丙公司實現(xiàn)的凈利潤及利潤分配情況如下:
2009年,實現(xiàn)凈利潤3000萬元,當年度分派利潤2700萬元,假設丙公司2009年度分派的利潤屬于對其2008年及以前實現(xiàn)凈利潤的分配;2010年,實現(xiàn)凈利潤6000萬元,當年度分派利潤4800萬元。
3.甲公司2008年1月1日取得丁公司有表決權的投資,占丁公司有表決權投資的30%。除下列項目外,丁公司其他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相同。
。1)2006年1月1日,丁公司以銀行存款5000萬元購入的無形資產,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2008年1月1日公允價值為4800萬元。
。2)2008年1月1日,丁公司產成品賬面價值為650萬元,公允價值為850萬元。2008年對外出售60%,剩余40%于2009年全部對外售出。
4.2008年8月10日,丁公司將自有房地產轉化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時,公允價值為4000萬元,賬面價值為3200萬元。
5.2008年9月,丁公司將其成本為600萬元的某項商品以1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甲公司,甲公司將取得的商品作為存貨管理,當期對外出售75%。
6.2008年度,丁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500萬元。
7.2009年度內部銷售形成的存貨本期末全部對外出售。
8.2009年,丁公司發(fā)生凈虧損200萬元。
要求:
1.編制甲公司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會計分錄;
2.編制甲公司對丙公司利潤分配相關的會計分錄;
3.編制甲公司對丁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會計分錄。
【解答】
1.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2000×80%=1600(萬元);長期股權投資合并成本=500+100+500+200+300×(1+17%)=1651(萬元)。
前者小于后者,差額為51萬元。甲乙之間屬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差額51萬元作為商譽包含在“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中,不在個別報表上單獨確認商譽,只在合并財務報表時列示。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1651
貸:銀行存款 600
固定資產清理 400
持有至到期投資 150
主營業(yè)務收入 3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
營業(yè)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 100
投資收益——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收益 50
計提消費稅: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3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0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200
貸:庫存商品 200
財稅差異: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長期股權投資計稅基礎=取得投資時資產的公允價值+支付的相關稅費。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相關稅金指的是價外稅增值稅,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而價內稅則記入“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合并發(fā)生的審計費、評估費等直接相關費用也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而不像同一控制下將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2.甲公司持有丙公司3%的股權,未參與丙公司的經營決策,甲公司對丙公司投資核算采用成本法。2009年分配2008年的凈利潤:
借:應收股利 81
貸:投資收益 81
注:《企業(yè)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第一條規(guī)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外,投資企業(yè)應當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確認投資收益,不再劃分是否屬于投資前和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xiàn)的凈利潤。
2010年利潤分配:
借:應收股利 144
貸:投資收益 144
3.2008年8月10日,確認丁公司房地產轉化引起的資本公積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丁公司(其他權益變動)240(800×3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40
2008年12月31日:丁公司2007年度實現(xiàn)的賬面凈利潤為500萬元,按照公允價值調整后的凈利潤=500-(850-650)×60%-(4800÷8-4000÷8)=280(萬元),又因為當期存在一項存貨的逆流交易,75%的部分實現(xiàn)了對外銷售,未實現(xiàn)內部交易損益為(1000-600)×25%=100(萬元),所以,投資方應確認的投資收益=(280-100)×30%=54(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丁公司(損益調整) 54
貸:投資收益 54
由于甲公司有子公司乙公司,期末需要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因未實現(xiàn)內部交易損益體現(xiàn)在甲公司的存貨的賬面價值當中,所以應在合并財務報表中,進行以下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30(100×30%)
貸:存貨 30
2009年12月31日:按照公允價值調整后的凈虧損=-500-(850-650)×40%-(4800÷8-4000÷8)=-680(萬元),又因為2008年度的內部逆流交易本期全部實現(xiàn)了對外銷售,所以投資方應確認的投資收益=(-680+100)×30%=-174(萬元)。
借:投資收益 174
貸:長期股權投資——丁公司(損益調整)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