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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負債和一般負債的區(qū)別

2010-1-5 16:38  【 】【打印】【我要糾錯

  預計負債,是因或有事項可能產生的負債。它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該義務是企業(yè)承擔的現時義務,二是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三是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預計負債”賬戶核算各項預計的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商業(yè)承兌匯票貼現、產品質量保證、未決訴訟等很可能產生的負債。

  一般負債,是指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其特點之一,負債是企業(yè)的現時義務,二是負債的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

  雖然預計負債屬于企業(yè)負債,但與一般負債不同的是,預計負債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的可能性尚未達到基本確定的程度,金額往往需要估計,所以在資產負債表上應單獨反映,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相應披露;與所確認負債有關的費用或支出應在扣除確認的補償金額后,在利潤表中反映。

 

責任編輯:文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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