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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證件使用時哪些行為是禁止的

2010-1-28 11:19 讀者上傳 【 】【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

  稅務登記證件使用中有哪些禁止行為的規(guī)定?

  【解答】

  《稅收征管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因為這些行為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稅款的征收,擾亂正常的稅務管理,為他人偷、逃稅或詐騙犯罪提供了方便,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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