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的收款人可能在票據到期前就需要現金。這時,收款人可以出售票據。出售票據又稱票據貼現。這種做法對那種以不動產作為收款擔保的長期應收票據來說非常普遍。公司可以向銀行辦理應收票據貼現以獲取現金。
貼現按以下五個步驟進行:
。1)計算到期值(本金加利息)。
(2)計算銀行的貼現期(票據貼現前持有票據的時間)。
(3)計算銀行的貼現息(到期價值×貼現率×貼現期)。
。4)計算實際進款(到期價值-貼現額)。
。5)編制會計分錄。
收款人也可能會貼現短期應收票據,即到期日為一年或一年以內的票據。計算貼現價格的方法有幾種。就基本原理來說,價格取決于現值。但票據買賣雙方的業(yè)務可采取任何一種雙方都同意的形式。我們僅說明一種貼現短期應收票據的程序。為及時取得現金,出售方愿意接受貼現價格。票據的購買方則主要對票據所賺得的利息感興趣,即票據的購買價格與到期收回金額的差額。貼現款即企業(yè)貼現后實際的進款,計算方法如下:
貼現款=票據到期值-貼現息
貼現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天數360貼現天數是指自貼現日起至票據到期前一日止的實際天數,在貼現日和票據到期日這兩天中,只計算其中的一天。如果1月31日(當年2月份為28天)簽發(fā)承兌的期限為30天、60天、90天,到期日分別為3月2日、4月1日、5月1日的商業(yè)匯票在2月10日貼現,其貼現天數分別為20天、50天、80天。
【例】某私營公司持有一張票面額40 000元不帶息商業(yè)匯票,出票日3月1日,到期日6月1日。企業(yè)于4月1日向銀行貼現,年貼現率為12%,則貼現有關計算和所編會計分錄為:
票據到期值=40 000(元)
貼現利息=40 000×12%×90-30360 =800(元)
實收貼現款=40 000-800 =39 200(元)
借:銀行存款 39 200
財務費用 800
貸:應收票據 4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