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2004年12月征地60畝,土地使用稅繳納義務時間怎么確定?征地后就開始繳納還是生產(chǎn)經(jīng)營后才開始繳納?
【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一)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據(jù)此,貴公司新征用的土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的2004年12月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的2004年12月的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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