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人的審核內(nèi)容
審核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三項:
(1)檢查托收憑證是否應由本單位受理;
。2)檢查憑證內(nèi)容和所附單證的填寫是否齊全正確;
。3)檢查委托收款金額和實際應付金額是否一致,承付期限是否到期。
2.付款的有關規(guī)定
(1)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nèi)通知銀行付款的,銀行視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銀行會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開始營業(yè)時,將款項劃給收款人。
。2)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付款的債務證明,應通知銀行于債務證明的到期日付款。付款人未于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nèi)通知銀行付款、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債務證明到期日之前的,銀行于債務證明到期日將款項劃給收款人。
。3)銀行在辦理劃款時,付款人存款賬戶余額不足支付的,由被委托銀行向收款人發(fā)出未付款項通知書。
。4)付款人審查付款通知和有關單證,發(fā)現(xiàn)有明顯的計算錯誤,實際應該多付款項時,可由出納人員填制一式四聯(lián)“多付款理由書”(可用“拒絕付款理由書”替代),于付款期滿前交開戶銀行,將應多付款項一并劃給收款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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