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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提高犯人、勞教、收容人員伙食費標準的通知

京財農[1992]2667號

頒布時間:1992-12-2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市勞改局、勞教局、公安局:

       為了貫徹黨的勞改、勞教政策,根據(jù)市政府京政發(fā)〔1992〕70號《關于進行雞蛋、蔬菜、肉價格改革的通知》以及市財政局、勞動局、人事局京財預〔1992〕2220號《關于發(fā)放職工等有關人員蛋、菜、肉價格補貼的通知》的精神,決定每人每月提高伙食費標準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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