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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財政局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免及返還的流轉稅并入企業(yè)利潤征收所得稅的通知

京地稅企[1995]56號

頒布時間:1995-01-1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地稅局、 市財政局

各區(qū)、縣地方稅務局,財政局,市地稅局直屬分局:

  現(xiàn)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94)財稅字074號《關于減免及返還的流轉稅并入企業(yè)利潤征收所得稅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附件: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免及返還的流轉稅并入企業(yè)利潤征收所得稅的通知(94)財稅字0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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