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2]777號
頒布時間:2002-08-2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云南省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被撤銷金融機構契稅問題的請示》(云地稅農字[2002]4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根據國務院2001年發(fā)布的《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國務院第324號令)中關于“被撤銷的金融機構財產的清理和處置,免交稅收和行政性收費”的規(guī)定,對被撤銷的金融機構在財產清理中取得土地、房屋權屬所涉及的契稅,應當予以免征。云南金旅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在依法被撤銷后的財產清理階段,取得你省瑞麗市三泰珠寶有限公司以抵債方式轉讓的房產,對其中涉及的契稅應按上述政策規(guī)定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