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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礦物質微量元素舔磚免征增值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5]1127號

頒布時間:2005-11-3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內蒙古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企業(yè)進口飼料國內銷售如何免征增值稅問題的請示》(內國稅流字〔2005〕1號)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礦物質微量元素舔磚,是以四種以上微量元素、非營養(yǎng)性添加劑和載體為原料,經(jīng)高壓濃縮制成的塊狀預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應按照“飼料”免征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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