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2002]31號
頒布時間:2002-05-2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
為全面反映彩票資金收支情況,規(guī)范彩票資金會計核算,加強財政部門對彩票發(fā)行和銷售工作的管理,方便對賬和統(tǒng)計分析,根據(jù)《彩票發(fā)行與銷售機構財務管理辦法》和《財政部關于加強和完善彩票機構財務及彩票資金管理的通知》,現(xiàn)將彩票資金納入財政專戶后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預算外財政專戶收入類增設“上級補助收入”(編號406)一級會計科目,并在此科目下設(體育彩票)/(福利彩票)/(青少年公益金)二級會計科目;在支出類增設“補助下級支出”(編號532)一級會計科目,并在此科目下設(體育彩票)/(福利彩票)/(青少年公益金)二級會計科目。同時,在“專項預算外資金收入”、“專項支出”、“專項預算外資金結余”的會計科目下分別設立“彩票資金收入”(體育彩票)/(福利彩票)、“彩票資金支出”(體育彩票)/(福利彩票)/(青少年公益金)、“彩票資金結余”(體育彩票)/(福利彩票)/(青少年公益金)二級會計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二、“上級補助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上級財政部門撥來的彩票資金等預算外資金補助款:“補助下級支出”科目用于核算本級財政對下級財政的彩票資金等預算外資金補助支出。
三、“彩票資金收入”科目用于核算財政部門本級收到的體育彩票資金或福利彩票資金。
四、“彩票資金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財政部門本級撥付使用的發(fā)行經(jīng)費和公益金。
五、中央財政收到彩票機構上繳的和省級財政部門按規(guī)定比例劃分上繳的彩票資金,列“專項預算外資金收入——體育(福利)彩票”會計科目。中央財政返還給省級財政的彩票資金,列“補助下級支出——青少年公益金”會計科目。
省級財政收到屬于本級使用的彩票資金,列“專項預算外資金收入——體育(福利)彩票”會計科目;省級財政收到按規(guī)定比例上解中央財政的彩票資金,列“應繳代收上級財政專戶——體育(福利)彩票”會計科目;省級財政收到中央財政返還的彩票資金,列“上級補助收入——青少年公益金”會計科目;省級財政按規(guī)定比例返還市、縣級財政的彩票資金,列“補助下級支出——體育(福利)彩票、青少年公益金”會計科目。
市、縣級財政收到屬于本級使用的彩票資金,列“專項預算外資金收入——體育(福利)彩票”會計科目;市、縣級財政收到省級財政返還的彩票資金,列“上級補助收入——體育(福利)彩票、青少年公益金”會計科目。
六、各彩票機構及地方財政按規(guī)定將公益金和發(fā)行費上繳財政專戶時,必須在上繳單據(jù)上注明“體育彩票(福利彩票)公益金”或“體育彩票(福利彩票)發(fā)行經(jīng)費”。
七、各彩票機構和省級財政上繳的公益金和發(fā)行經(jīng)費,繳入我部在農(nóng)總行開設的中央財政專戶,單據(jù)上注明:收款人:中央財政專戶;開戶銀行:農(nóng)總行營業(yè)部;賬號:600001040002042.八、2002年彩票資金繳撥已列至其他賬戶的,請按本通知進行調(diào)整。以前年度管理的公益金和發(fā)行費用,轉(zhuǎn)入本通知所設立的相關科目。13九、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