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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新加坡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從海力士-意法半導體有限公司取得利息免征外國企業(yè)所得稅的批復

蘇國稅函[2007]227號

頒布時間:2007-06-08 09:27:45.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無錫市國稅局:源自正保會計網(wǎng)校

  你局《關于新加坡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取得海力士-意法半導體有限公司支付的利息免征預提所得稅的請示》(錫國稅發(fā)[2007]42號)收悉,經(jīng)請示總局,總局以國稅函[2007]538號文批復如下:

  新加坡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即為新加坡發(fā)展銀行總行,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xié)定》第11條第4款中所列名的政府銀行。上述情況已得到新加坡稅務主管當局確認。因此,同意對新加坡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從海力士-意法半導體有限公司取得的利息,免征外國企業(yè)所得稅。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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