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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業(yè)保險費(金)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稅發(fā)[2000]105號

頒布時間:2000-06-1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各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業(yè)保險費(金)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0]8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業(yè)保險費(金)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0]83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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