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3-04-08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天津市地方稅務局
第一條 本細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制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范圍內(nèi)擁有并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依照本細則的規(guī)定辦理申報免稅、納稅事項。
第三條 車船使用稅的稅額見《車船使用稅稅額表》(附后)。
第四條 車船使用稅計稅噸位的計算辦法如下:
一、載重汽車的凈噸位尾數(shù)不滿半噸的,按半噸計算;超過半噸的,按一噸計算。
二、船舶的凈噸位或載重噸位,其尾數(shù)在半噸以下的免算,超過半噸的,按一噸計算。
三、不滿一噸的小型船只,按一噸計算。
四、拖輪(包括小型拖輪)的計稅標準,按每一馬力折合凈噸位二分之一(半噸)計算。
五、載重拖車或乘人拖車按應納稅額七折計征。
第五條 下列車船免納車船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guān)、人民團體、軍隊擁有非營業(yè)性質(zhì)的自用車船;
二、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yè)經(jīng)費的單位擁有的自用車船;
三、農(nóng)漁業(yè)村、隊用于農(nóng)漁業(yè)生產(chǎn)的自有自用車船(從事營業(yè)運輸?shù)能嚧猓?;載重量不超過一噸的漁船;
四、專供碼頭上下客貨及堆存貨用的躉船、浮橋用船;
五、各種消防車船、灑水車、囚車、警車、防疫車、救護車船、垃圾車船、港作車船、工程船以及殘疾人使用的車輛;
六、按有關(guān)規(guī)定繳納船舶噸稅的船;
七、自行車和個人自有非營業(yè)用的各種非機動車船暫免征收。
第六條 除本細則第五條規(guī)定者外,納稅人有困難的,經(jīng)天津市稅務局審查批準給予減征、免征車船使用稅。
第七條 凡經(jīng)公安管理部門及港務、船務部門批準,并報稅務機關(guān)備案的停駛車船,可免征停駛期間的稅款,但已納本期稅款而中途停駛的車船不予退稅;停駛未備案的及復駛未納稅的車輛仍按本細則規(guī)定納稅。
第八條 車船使用稅的征收期限。非機動車船及輕騎、摩托車按年征收,在二月份內(nèi)一次繳納;機動車船按年征收,分兩期繳納,上半年在二月份,下半年在八月份。(從1995年開始各種車輛納稅期限為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第九條 車船使用稅的征收管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辦法》辦理。
第十條 車船使用稅由納稅人所在地的區(qū)、縣稅務機關(guān)征收。外省市駐津單位不論是否獨立核算,一律在本市繳納車船使用稅。
第十一條 本細則由天津市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細則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附:《車船使用稅稅額表》
車船使用稅稅額
金額單位:元
類別 |
計稅標準 |
年稅額 |
備注 | |
獸力車 |
每 輛 |
30 |
||
人力排子車 |
“ “ |
18 |
||
手推車 |
“ “ |
4 |
||
三輪客貨車 |
“ “ |
12 |
||
人力小三輪車 |
“ “ |
6 |
||
自行車 |
“ “ |
4 |
||
助力二輪車 |
“ “ |
8 |
||
助力 三輪車 |
營業(yè)用 |
“ “ |
36 |
|
非營業(yè)用 |
“ “ |
30 |
||
乘人汽車 |
每輛 10 人以下 |
180 |
||
“ “ “ “ |
“ “11 - 30 人 |
240 |
||
“ “ “ “ |
“ “31 人以上 |
300 |
包括電車 | |
乘人汽車拖車 |
“ “10 人以下 |
126 |
180 元按七折 | |
“ “ “ “ |
“ “11 - 30 人 |
168 |
240 元按七折 | |
“ “ “ “ |
“ “31 人以上 |
210 |
300 元按七折 | |
輕騎摩托車 |
每 輛 |
48 |
||
二輪摩托車 |
“ “ |
60 |
||
三輪摩托車 |
“ “ |
80 |
包括機動三輪汽車 | |
載重汽車 |
按凈噸每噸 |
60 |
||
載重汽車拖車 |
“ “ |
42 |
60 元按七折 | |
拖拉機拖車 |
“ “ |
30 |
60 元按五折 | |
機動船 |
150 噸以下 |
每噸 1.20 元 |
按 凈 噸 位 計 算 | |
151 噸至 500 噸 |
每噸 1.60 元 | |||
501 噸至 1,500 噸 |
每噸 2.20 元 | |||
1,501 噸至 3,000 噸 |
每噸 3.20 元 | |||
3,001 噸至 10,000 噸 |
每噸 4.20 元 | |||
10,001 噸以上 |
每噸 5.00 元 | |||
非機動船 |
10 噸以下 |
每噸 0.60 元 |
按 位 載 計 重 算 噸 | |
11 噸至 50 噸 |
每噸 0.80 元 | |||
51 噸至 150 噸 |
每噸 1.00 元 | |||
151 噸至 300 噸 |
每噸 1.20 元 | |||
301 噸以上 |
每噸 1.4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