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地稅發(fā)[2000]37號
頒布時間:2000-03-2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成都市地方稅務局
按照川府發(fā)[2000]4號文件精神,耕地占用稅作為市(地、州)財政固定收入,省級不再參與分成,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調(diào)動地方的征收積極性。在市縣兩級政府的支持下,征收難度會大大降低,但其管理力度相應減弱的弊端也同時存在。
耕地占用稅征收工作中行政干預現(xiàn)象會更加突出。為達到有效地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針對當前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zhí)行。
一、加強減免稅的管理耕地占用稅減免必須實行規(guī)范化、程序化管理,嚴格按照現(xiàn)行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超越條例規(guī)定的減免范圍。納稅人在申請占地時提出減免耕占稅申請,并提供該建設項目確系條例規(guī)定減免范圍內(nèi)項目的有效證明,報地稅機關審批,具體權限是:三畝以下(含三畝)由各區(qū)(市)縣地稅局審批,三畝以上由區(qū)市縣轉(zhuǎn)報市及省地稅局審批,原成財農(nóng)稅[1992]11號文件作廢,對已獲準減免耕地占用稅的建設項目要建立臺帳,以便日后跟蹤檢查。對已批準減免耕地占用稅后又改變用途不再屬耕地占用稅減免范圍的,要補交已減免的稅款并視其情況,給予加收滯納金或罰款處理。
二、加大耕地占用稅稽查力度近幾年,我市按上級指示精神,連續(xù)開展了耕地占用稅專項檢查,對歷年清欠和違法占地偷逃稅款進行了清理,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違法占地偷逃稅款的現(xiàn)象依然存在。在一些部門的干預下,占地單位尋找各種借口拖欠或無故不交耕地占用稅,這些現(xiàn)象的存在是我們征收不力、處罰不力的客觀反映。加大耕地占用稅稽查力度是當前耕地占用稅征管工作的當務之急,因此,征收機關要多向當?shù)卣畢R報有關耕地占用稅征收情況,使領導了解情況,明白政策,力爭支持,配合地稅稽查部門,結(jié)合適度處罰手段,盡力把應清收的稅款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
三、加緊做好耕地占用稅征管的基礎工作由于近幾年耕地占用稅征管受各方干擾較大,各區(qū)(市)縣征收機關有放松管理的傾向,為確保耕占稅任務的完成,使征管工作規(guī)范、科學地進行,各區(qū)(市)縣要恢復耕地占用稅征收臺帳制,凡是征占用耕地,無論是經(jīng)有權機關批準占地還是違法占地,臨時占地(實為永久占地)都要建詳細的臺帳。此項工作將作為今年的目標考核內(nèi)容對各區(qū)(市)縣進行考核。
四、加快清收耕地占用稅稅款按照總局2000年工作安排,今年爭取將耕地占用稅新條例修訂工作完成,據(jù)了解,新條例稅率將大幅度提高,減免范圍縮小,以前占地如不及時辦理納稅事宜,執(zhí)行新條例后,將給這部分用地的耕地占用稅征收帶來更大難度,為便于貫徹新條例,盡量減少遺留問題,對歷年尾欠要加快清收。對成年欠稅要分別發(fā)出限期繳納通知書,無故不交,按征管法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銀行扣繳稅款;對“成南路”、“成雅路”等重點工程占地經(jīng)請示省局領導同意,對重點工程緩征的耕地占用稅要加緊與省公路局銜接制定繳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