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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稅務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開展耕地占用稅尾欠和違法占地偷逃稅款工作的通知

川地稅函[1999]330號

頒布時間:1999-09-0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四川省地方稅務局 四川省財政廳

  1997年、1998年,我省曾連續(xù)開展了耕地占用稅歷年尾欠和違法占地偷逃稅款的清理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亂占濫用耕地現象。但是,從全省清理檢查的情況看,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違法占地偷逃稅款的現象。據統(tǒng)計,1998年僅省級土地管理部門批準補辦手續(xù)的違法用地就達14萬多畝,應交耕地占用稅約5億元,至今絕大部分未交。因此,省地稅局決定,在今年四季度開展耕地占用稅清收工作,重點是對違法占地補辦手續(xù)偷逃稅款的清理,以查促收。為切實做好這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積極主動爭取地方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加強部門配合協(xié)作。重點清理1998年以違法用地補辦手續(xù)為名批準用地的單位。對過去已批準緩交稅款的,一俟到期要及時組織清收。盡力把應清收的稅款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

  二、各地在清收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政策規(guī)定,妥善處理好收入與穩(wěn)定的關系,切忌因征稅而誘發(fā)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

  三、凡1999年清收查補入庫的稅款,由各級財政按核實后的實際入庫額的10%給予專項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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