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地[2002]105號
頒布時間:2002-03-1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qū)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鑒于目前涉及個人辦理契稅減免稅申請數量較大、現用的《納稅單位企業(yè)減、免稅申請書》及《契稅減免稅申請附表》不適用于個人辦理減免稅申請的實際情況,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簡化手續(xù),根據實際征管工作的需要,經研究,市局制定了適用于個人辦理減免契稅申請手續(xù)的《契稅減免申請審批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是自然人的,須使用《契稅減免申請審批書》;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繼續(xù)使用《納稅單位企業(yè)減、免稅申請書》及《契稅減免稅申請附表》。
二、關于契稅減免稅申請審批的程序,仍按市局京地稅地〔2000〕478號第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編號: 局 年 號
契 稅 減 免 申 請 審 批 書
申請人:
年 月 日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制
填 表 說 明
本申請書僅限于個人使用。
本申請書一律用鋼筆填寫,不得復寫或復印。
1、 納稅人姓名:填寫納稅人(實際購房人)的姓名。
2、合法性身份證件及號碼:按納稅人持有的中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人證、武警證、港澳通行證、臺胞證、護照等證件及相對應的證件號碼填寫。
3、購房合同簽訂時間:按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時間填寫,買賣雙方簽署合同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簽訂合同一方的簽約日期為準。
4、購房面積:按納稅人購買住房的實際建筑面積填寫;未經測繪部門實際測量的,按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填寫。
5、購房金額:按合同約定的實際成交價款填寫。
6、購房地址:按納稅人購房的實際座落地的地址填寫。
7、附送資料:納稅人應提供以下各種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征收機關審核后退回原件,留復印件:
?、?普通住宅、空置商品住房、空置商業(yè)用房類:
納稅人身份證件;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委托他人辦理的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的個人身份證件;賣方提供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產權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以及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相關證明資料。
?、谕恋亍⒎课荼豢h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類:
納稅人提供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貨幣(實物)補償協議;新購住房合同、付款憑證;個人身份證件及戶口簿;購房人與被拆遷人名稱不一致的,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其它相關證明資料。
③ 其它類: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減免稅項目,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與辦理減免稅有關的書面證明資料。
8、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形式、減免類型由征收機關按表中要求選擇性填寫。
9、計稅金額:按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規(guī)定的計稅依據的金額填寫,即土地、房屋權屬轉移類型的成交價格或征收機關參照的市場價格(評估價格)。
10、計稅金額×適用稅率=應征稅額
11、應征稅額-減免稅額=實征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