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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國防經濟的市場配置特征

2008-08-12 16:05 來源:古先光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從市場配置資源的角度概括國防經濟與民用經濟的不同的特征,對于更好地理解國防經濟所應遵循的一般規(guī)律,更好地實施國防經濟的市場配置,對于更好地實現國防經濟與市場經濟接軌,更好地實現國防經濟與高技術局部戰(zhàn)爭接軌,對于指導國防經濟建設,構建國防經濟學理論體系,都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和理論意義。

  (一)國防需求是國家的特殊需求

  國防需求從根本上說是受國際環(huán)境、國家周邊環(huán)境、軍事戰(zhàn)略以及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決定的。在不同的經濟體制條件下,滿足國防需求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滿足國防需求采取的是國防訂貨的方式。由于軍品是特殊商品性質,除具有一般商品的規(guī)律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殊運行要求,國防訂貨不能等同于其它民用商品訂貨,其主要表現在:

 。1)國防需求具有雙重性。民品國家訂貨主要反映國家與企業(yè)的供需關系,合同改變或違反,按《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國家不再具體檢查考核;軍事需求國家訂貨除反映國家與企業(yè)的供需關系外,仍具有國家任務性質,企業(yè)必須確保完成。由于特殊原因,影響合同完成,如雙方同意修改原訂合同,除執(zhí)行《經濟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外,亦需按規(guī)定程序報國家訂貨主管部門備案調整,否則,企業(yè)不能不完成訂貨任務。合同仍應視為國家任務,完成與否要作為對企業(yè)綜合考核評價指標之一。

 。2)國防需求的范圍特殊。民品除少數項目外,通常是在企業(yè)大量生產的某項產品中,對國家需要部分實行國家訂貨,企業(yè)面對眾多買主,優(yōu)先供應國家訂貨后,則可自行銷售,國家訂貨僅是企業(yè)生產該項產品的一部分;軍事需求國家訂貨是直接交付部隊使用的武器裝備,是軍隊專用產品,除軍隊訂貨外,未經政府批準,企業(yè)不得自行安排生產與銷售,屬于專買專賣產品。

  (3)實現國防需求的方法與程序特殊。由于軍品特殊商品性質,它不同于民品,不能在眾多供應廠商中實行公開招標競爭,擇優(yōu)訂貨,而只能依據政府規(guī)定在特定范圍,實行有限的招標,只能在定點廠家協商訂貨。其訂貨程序也不相同:民品是政府授權的國家訂貨部門按國家訂貨計劃直接商簽訂貨合同,合同簽訂后為國家合同;軍事需求是由軍隊的裝備訂貨部門提出訂貨計劃后與生產企業(yè)商簽訂貨合同,報總裝備部確認,并統(tǒng)一納入國家訂貨,確認后的訂貨合同為國家訂貨合同。

 。4)滿足國防需求的條件特殊。民品國家訂貨所需生產保障條件如原材料、外購件、試驗和工藝加工設備及生產場地等與其他一般訂貨一樣,沒有特殊專用的技術要求,原則上均由生產企業(yè)自行解決;國防需求系軍隊專用產品,由于其高技術和不同用途、不同性能要求的特點,生產需要大量專用物資、器材和專門的試驗、加工設備,投資大、周期長,難以短期直接回收,除企業(yè)自身解決部分外,仍需國家專項投資或協助解決。

 。ǘ﹪老M是特殊的公共消費

  國防消費是國防活動中對各種物質資料的消耗,是社會消費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國防需求的具體體現,是國防經濟活動的歸宿,又是國防經濟自身循環(huán)的起點。與國民經濟消費相比其特點表現在:

 。1)國防消費是手段,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在國民經濟運行過程中,任何生產都是為了消費,沒有消費也就沒有生產,生產是手段,消費才是目的,并且,生活消費才是真正意義上消費,生產消費最終是為生活消費服務的。但是對于國防經濟來說,國防消費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因為國防消費不是直接滿足人們物質和文化生產的需要,而是在國家和戰(zhàn)爭存在的條件下維護國家安全的一種手段。

 。2)國防需求決定國防消費。在國民經濟的消費中,一般認為,收入是影響消費者需求的主要因素,消費是收入的函數。隨著國民經濟收入的增加,人們的消費也將增加。因為只有增加有效需求,才能促進生產的發(fā)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生產。但在國防經濟中,國防消費不是由國民收入所決定,而是由國防需求所決定。在和平時期,國防需求就相對很小,而一般地說,這個時期的國民收入相對較大,但這時的國防消費相對較;相反,在戰(zhàn)爭時期,國防需求相對很大,而一般地說,國民收入相對較小,但這時的國防消費反而很大。所以說,國防需求是影響國防消費的主要因素。

 。3)國防消費與國民經濟發(fā)展不存在比例關系。國防消費是社會消費的一種重要形式。當前學術界根據社會化大生產有計劃按比例的要求,認為國防經濟應與國民經濟保持一種均衡的比例關系。實際上,國防消費與國民經濟消費根本就不存在比例關系,不僅短期是這樣,長期也是如此,據歷史考證,我國的國防經濟規(guī)模的歷史過程所具有的最基本特點,就是絕對規(guī)模不斷擴大,而相對規(guī)模則不斷收縮,并不是隨著國民經濟的發(fā)展成比例的發(fā)展。不僅我國是這樣,國外也是這樣。因為它完全是由國防需求決定的,當然這個國防需求是在客觀資源限制條件下的國防需求。國防消費與國民經濟發(fā)展不成比例發(fā)展,并不就是說國防消費不參加社會再生產的循環(huán),甚至并不是說國防消費在國民經濟再生產中不存在實現條件。

 。4)國防消費有機構成不斷提高?茖W技術的日新月異并率先用于武器裝備的生產中,武器裝備越來越復雜、精密、自動化、智能化,威力也幾倍幾十倍的增加,其研究制造的成本也隨之大幅度增加。保持一支同樣規(guī)模的武裝力量,武器裝備的數量和軍事人員的數量之比越來越大。同時,造成了武器裝備的費用在整個國防消費總額中所占比重也越來越大。這種由國防消費總額技術構成決定并且反映國防消費總額技術構成的價值構成的提高,就是國防消費有機構成在提高。

  (三)國防科技革命是特殊的高技術革命

  經濟學意義上的高技術革命與國防科技革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經濟學意義上的高技術革命,是當企業(yè)家認為傳統(tǒng)技術和一般技術已經不能帶來更多利潤而高技術能夠帶來超額利潤的情況下,由企業(yè)家或國家扶持下的企業(yè)家進行投資,把科學家創(chuàng)造的高技術運用到經濟發(fā)展過程中,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型。而國防科技革命,是當國家認為傳統(tǒng)技術和一般技術已經不能帶來更多戰(zhàn)斗力優(yōu)勢的情況下,國家、科研院所及企業(yè)界進行投資,把科學家創(chuàng)造的高技術運用到國防經濟發(fā)展過程中,制造出一系列先進的武器裝備,并迅速地改變了傳統(tǒng)的作戰(zhàn)方式,變?yōu)楝F實的戰(zhàn)斗力,推動戰(zhàn)爭形態(tài)發(fā)生質的變化。如冷兵器到熱兵器、熱兵器到機械兵器以及正在進行的信息技術革命等莫不如此。這兩種高技術革命的不同點在于作用領域的不同、作用方式的不同和作用機制的不同:

 。1)國防科技革命是帶動國防需求的火車頭。國防科技的廣泛運用,使軍事戰(zhàn)略發(fā)生了重大變化,作戰(zhàn)方式發(fā)生了重大變革,武器裝備需求的規(guī)模、結構、形態(tài)、質量、性能發(fā)生了重大改變,軍事訂貨方式發(fā)生了重大革新等等。一句話,國防科技引起了需求質量的高度化及需求方式的精益化。如美國通過在政府與工業(yè)界之間應用電子信息技術,簽訂合同的周期能從兩年減少到幾個星期,或者,充其量為幾個月。

  (2)國防科技革命是推動國防工業(yè)生產方式變革的發(fā)動機。國防科技引起國防需求發(fā)生變化,國防需求的變化又引起高技術武器裝備的需求變化,高技術武器裝備的需求變化必然推動國防工業(yè)生產方式的變革。如當前在信息技術革命條件下,高技術武器裝備技術需求的重點是:高精度、高可靠性、高難加工、新材料加工、高柔性、高安全性、易動員性、低成本等等,這些軍事技術的需求正在推動著國防工業(yè)向精益生產方式或敏捷生產方式轉變。歷史上,在國防科技的推動下,美國依靠工業(yè)的大量生產方式戰(zhàn)勝了歐洲的單件生產方式,而日本又依靠工業(yè)的精益生產方式戰(zhàn)勝了美國的大量生產方式,現在美國又提出了工業(yè)的敏捷生產方式,企業(yè)以此奪回了美國在制造業(yè)的優(yōu)勢。

 。3)國防科研單位是提高國防采購經濟、軍事效益的有力助手。國防科研單位以其得天獨厚的便利條件,充當武器采購部門與工業(yè)界之間的聯系橋梁,站在政府的立場上,運用其雄厚的技術力量(人才與設備等)和豐富的管理經驗,去評估工業(yè)界提出的技術建議,監(jiān)督科研合同的執(zhí)行,估價軍工廠商獨立研究與開發(fā)項目,使軍方成為“精明買主”,提高國防采購的經濟效益與軍事效益。

 。4)國防科技市場是提高科研效益的無形之手。在信息技術革命浪潮推動下,今天的世界發(fā)生了很大變化,民用技術部門的崛起取代軍事部門而成為新技術開發(fā)的開路先峰,冷戰(zhàn)的結束和國防開支的急劇減少,國外競爭對手在技術開發(fā)方面政府與私人部門協作性的大量投資等等,構成了國防科研這個新環(huán)境的典型特征。為適應這一新環(huán)境,世界各國紛紛調整科技政策,把國防科技轉向兩用技術或者是能提高競爭優(yōu)勢的技術以及能帶動一連串領域發(fā)展的技術,如半導體、計算機和遠距離通信技術、先進材料技術等等,總之國防科技能否贏得市場、占領市場、保住市場———不管這個市場是屬于國防領域還是屬于民用領域,不管是屬于國內市場還是國際市場,或者共屬于這兩個領域、兩個市場,成為國防科研實體生死攸關的決定因素。因為從根本上說,國防科研單位也是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具有自己的經濟利益,只有適應國防科技市場的變化,只有面向市場才能在競爭中、在發(fā)展中求生存。

 。5)國防科技投資是實施政府調控的有形之手。政府實施對國防科技的宏觀調控采取的方式不應是直接投資以建立一個龐大的國防科技研究單位或國防工業(yè)體系,而是通過一系列投資措施以實現對國防科技的調控。這主要包括:一是政府向軍用部門研究與開發(fā)投資必須在產業(yè)引導的市場分析基礎上進行,在具有國防科技關鍵領域或者是促進經濟增長和保障國家安全的雙重收益的領域里,可以通過總裝備部,也可以通過與有關的民用部門合作進行投資。二是對軍用部門的投資應在政府部門建立專門的組織機構。如美國建立高級研究計劃局,通過打破民用工業(yè)與國防工業(yè)之間的界線,來滿足關鍵的防備需求,確保美國對潛在對手的技術優(yōu)勢。三是要加強對國防投資的管理,確保國防科技結構的優(yōu)化。這里既包括對國防科技投資的增量管理,使之產生最大的國防效益和經濟效益,在體制轉換之際更重要的是對國防科技的存量進行管理,防止國防資產流失,發(fā)揮更大的國防效益和經濟效益。

 。ㄋ模﹪榔髽I(yè)是特殊的非競爭性企業(yè)

  國防企業(yè)基本處于國民經濟非競爭性領域,具有與一般民用企業(yè)不同的特征:

 。1)國防企業(yè)需要國家特殊照顧。一是軍品市場的決定性買主是國家,企業(yè)的經營者在開拓軍品市場方面活動余地很小,因此企業(yè)的經濟效益應由企業(yè)和國家雙方共同保證。二是武器裝備生產所需投資較多,需要國家補貼。如美國政府采取國家出資購買大型設備供國防企業(yè)使用(所有權歸國家)以及采取高資產利潤率的辦法,使國防企業(yè)既拿到計劃經濟的好處(國家投資一部分),又拿到市場經濟的好處(高資產利潤率),以保證國防企業(yè)具有與民用企業(yè)同樣的活力。

 。2)國防企業(yè)的產權不完全屬于企業(yè)所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民用企業(yè)的法人產權完全屬于企業(yè)所有。而國防企業(yè)對國家所提供的政府資產,必須在政府的嚴格審查控制之下。如美國要求承包商要按《聯邦采辦條例》的規(guī)定、政府的其他要求以及行之有效的工業(yè)實踐經驗管理好其掌管的和轉包商掌管的政府資產,要以文字形式明確建立并管好政府資產控制、保護、保存、和維護的控制系統(tǒng),并必須經過政府派遣的政府資產管理員審查和批準等等。當然,國防企業(yè)的產權不完全屬于企業(yè)所有,并不是說企業(yè)的產權可以是不明確,國防企業(yè)同樣要求產權明晰、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3)國防企業(yè)的經營者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經營者。民用企業(yè)的經營者追求利潤最大化,追求的利潤越大,其自身的價值也就越大。國防企業(yè)的經營者除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外,還要追求軍事效益最大化,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寧可犧牲自身利益,也要追求軍事效益最大化。因此國防企業(yè)的經營者,其代理成本普遍高于民用企業(yè),更普遍高于非國有企業(yè),需要國家支付這高出部分的代理成本以實現與民用經營者對等的公平收益。

 。4)國防企業(yè)的經營環(huán)境特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般企業(yè)的經營處在競爭性環(huán)境中,特別是在我國已形成買方市場的情況下更為突出。而軍品是特殊的商品,其競爭也帶有自身的特點。由于國家是唯一的買主,能供應重要武器系統(tǒng)的大型廠商也是屈指可數,因此不可能開展廣泛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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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防部門與國防企業(yè)、與社會經濟部門的聯系,在很在程度上是通過國防市場進行的。國防市場是否存在,國防市場是否有成就,是衡量國防經濟在多大程度上由市場配置資源的標志。當然,國防市場不僅與理想中的自由競爭市場大相徑庭,而且與現實中的民品市場相比也獨具特色。

 。1)國防市場比較集中。政府是國防用品的唯一買主,處于絕對壟斷地位,賣主的數量也較少,而且規(guī)模大。因此市場具有相當大的壟斷性。不僅國內武器市場如此,國外武器市場也是如此,出口武器裝備要獲得許可證才行,并且主要是與外國政府打交道。國防市場比較集中還體現在交換渠道和環(huán)節(jié)比較簡單。一般民用產品的交換,大都經過從生產者到批發(fā)商、零售商、最后到消費者的復雜中間環(huán)節(jié)。軍品則不然,它直接由國家訂貨和采購,一般不經過其它中間環(huán)節(jié)。

 。2)軍品競爭不同于民品競爭。首競爭的目標不同。普通的商業(yè)競爭大都著眼于價格,而國防市場上的競爭往往不以價格為唯一依據,質量因素常常與之同等重要,有時甚至更重要。其次是競爭的程序不同。在一般民品市場上賣方和買方隊伍都很龐大,買賣雙方可以充分地討價還價,誰也難以單方決定或控制價格;而國防市場的情況則不同:在一般情況下,它只有單一主顧,基本上受買方獨家壟斷,同時,能供應重要武器系統(tǒng)的大型廠商也如鳳毛麟角,其他公司想打入進去也是壁壘重重。因此,只能進行不完全競爭或有限的競爭。再次是競爭的層次不同。民品的競爭,一般體現在最終產品上,不涉及制造過程或組成部分。而武器裝備的競爭活動,則可以貫穿于研制、生產和維修等各階段,以及系統(tǒng)、分系統(tǒng)、部件和備用零件等項目。

  (3)交換的事前計劃性和不可替代性。一般民品市場具有交換的滯后的特點,企業(yè)生產什么、生產多少以實現其社會價值,只有通過市場交換結束后才能確定。而軍品不是先進產出產品后才去找買主,而是在生產之前就已與買主訂好買賣合同,并按合同生產和交貨。另外,一般民品往往具有相互替代性,市場上存在著許多可以相互替代的類似產品,而軍事專用品一般不能相互替代。

  (4)價格管理體制特殊。民品價格政府有特殊規(guī)定外,均由訂貨雙方遵循市場經濟規(guī)律直接協商簽訂合同價格;國防需求的價格則需按國家統(tǒng)一制定的宏觀調控政策和產品的計劃成本利潤率,具體協調簽訂合同價格后,報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備案確認后才生效。

 。5)國防訂貨合特殊。國防訂貨合同與民品訂貨合同相比,無論是合同的主體,還是合同的招標談判、合同的訂價、合同的法律規(guī)范、合同的管理與監(jiān)督,都與民品訂貨合同有著重大差別。如合同的主體,民品訂貨一般是在兩個獨立的法人之間,而軍品訂貨是在政府與廠商之間;民品合同只要遵循《經濟合同法》外,還要遵守軍事裝備國家訂貨的法規(guī)、原則;民品合同事務管理、合同檢查、合同支付和合同訴訟一般是分散進行,而國防合同的監(jiān)管則是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和審計機構,監(jiān)督和協助承包商履行合同等等。

  (六)國家經濟宏觀調控是特殊的國家調控

  由于軍品市場有著自身的特殊運動規(guī)律,政府通過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對國防經濟實施宏觀調控、監(jiān)督將發(fā)揮特殊的作用;

 。1)政府直接介入國防經濟運行。政府作為軍品的唯一買主,作為國防市場管制者,作為所購產品要求的規(guī)定者,作為按項目進展而支付的銀行家,甚至作為采購合同糾紛的申訴法院,政府在國防經濟中都起到獨一無二的作用。這種作用包括:一是制定適當的國防宏觀經濟政策,創(chuàng)造有利于經濟增長的大環(huán)境;二是利用其采購法規(guī)、貿易與稅收政策以及其購買能力,引導國防企業(yè)向著經濟效益和軍事效益最優(yōu)的方向發(fā)展;三是有選擇地投資、開發(fā)具有廣泛效益的關鍵軍用或軍民兩用甚至民用的技術項目。

 。2)集中指導與分散實施相結合。為統(tǒng)一總需求,必須集中統(tǒng)一;為實施國防采購的總規(guī)劃,必須集中統(tǒng)一;為使國有產權不被行政性分權所分割,避免各部門按照自己的要求甚至自身的利益來行使產權,必須對國防產權實施集中統(tǒng)一。同時,對軍隊各業(yè)務部門的需求,對國防經濟各利益主體,對國防資產的使用,又要分散實施,以發(fā)揮市場的作用,以發(fā)揮各級積極性,提高資產利用效益,創(chuàng)造一種“統(tǒng)而不死、活而不亂”的局面。

 。3)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宏觀機制。在國防經濟宏觀機制中,國防的總需求和總供給以及連接國防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國防采購,具有相互聯系又具有相對獨立性,國防經濟宏觀調控需要構建三者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調控機制,構建三者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調控機構。如美國建立了聯合需求監(jiān)督委員會、國防規(guī)劃與資源委員會和國防采辦委員會。這三個委員會沒有隸屬關系,擔負著不同的職責,起著相互配合、協調和制約的作用。

 。4)價值調控與實物調控相結合。國防經濟宏觀調控與民用經濟宏觀調控的一個區(qū)別是特別強調實物運動。因為戰(zhàn)爭是武器與武器的對抗,僅有金錢是不夠的,所以在國防經濟的運動中,從提出軍事需求,到安排科技計劃,探索技術途徑,驗證研制方案,從事工程研制,組織實驗鑒定,進行生產部署,提供后勤保障等諸方面都無不與實物相聯系,沒有可行的實物做保障,國防經濟的任務就可能完成不了,甚至不可能完成。因此,國防經濟在進行宏觀調控時,不僅進行價值調控,還是進行實物調控,并保持價值調控與實物調控的平衡。

 。5)運用法律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由于國防經濟特殊性,國防經濟的方方面面都有政府的參與,體現著政府的意志,這種政府參與、政府意志是通過不同于民用經濟的法律體現的。一是強化國防經濟的立法機構。如美國國會兩院軍事委員會從需求的角度審定國防科研與生產項目,預算委員會負責審定國防財經的三年預算決議及下一財年財政收支預定限額,撥款委員會根據國家總體發(fā)展戰(zhàn)略與規(guī)劃以及國會預算制定各部門的撥款法規(guī)。二是強化國防經濟法律體系建設。形成既有事關全局的、也有針對特定事項的,即有比較籠統(tǒng)原則的、也有比較詳細具體的,既有長期性的、也有臨時性的,既有橫向相互協調的、又有縱向相互一致的法律體系。三是強化宏觀調控的規(guī)范意識。對國防經濟的總需求、總預算,對武器裝備的采購與分配,對國防經濟的規(guī)模、結構與布局等等要嚴格依法審核,避免行政干預,實現經濟在法律調控下的市場配置。

  (七)公有制基礎的國防經濟人類歷史上新型的國防經濟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主義國防經濟和社會主義國防經濟的區(qū)別主要體現在不同的社會制度具有不同的國防經濟供求關系。具體表現在:

 。1)國防經濟供求關系的性質不同。資本主義國防經濟是資本在國防經濟領域的生產,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在國防經濟領域的生產。資本主義國防經濟一方面追求國防資本的增殖,促使國防經濟不斷膨脹,成為現代戰(zhàn)爭的根源;更主要的是追求整個資產階級統(tǒng)治利益,協調國防與經濟的矛盾,協調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矛盾,以保證不在戰(zhàn)爭中“敲響資產階級的喪鐘”。社會主義國防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國防經濟,它的目的是為了全國人民的安全利益而不是為了資本的增殖,它的矛盾是根本利益基礎上不同利益之間的矛盾,當發(fā)生矛盾時,國家可以通過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前提下實現國防經濟利益最大化解決。

 。2)國防經濟需求數量不同。由于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和生產的社會化之間的矛盾,表現為生產的無限擴大和消費的相對縮小的矛盾。為了擴大消費,刺激有效需求,資本主義國家不是擴大勞動者的物質待遇,而是通過擴大政府開支的方式,增加政府干預的方式來擴大需求。增加國防開支就是其中的方式之一。正如現任國防部采辦與技術副部長的甘斯勒指出:“資本主義制度需求戰(zhàn)爭去制造足夠的需求以便吸收已生產的但未正常消費的多余產品……在失業(yè)人數增加時——特別是在國際局勢非常緊張時,政府自然會將國防開支視為可能增進就業(yè)機會的刺激因素(實際上,有些人稱之為‘國防凱恩斯學說’)。的確,每增加10億美元軍費,就會新添大約2.5~3.5萬個職位。”公有制基礎上的國防經濟,則是通過刺激國民經濟需求,提高全國人民的消費水平來促進生產發(fā)展以更好地滿足全國人民的物質和文化需要,而不是采取刺激國防需求的辦法促進國民經濟發(fā)展以更好地發(fā)展國防經濟。

 。3)國防經濟市場化實現方式不同。西方發(fā)達國家的國防經濟是資本主義私有制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方式。而我國的國防經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完善,必定要創(chuàng)新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新型國防經濟。如當前國防企業(yè)正在進行的“三改一加強”就是國防資產與市場經濟對接的重要探索?傊,社會主義國防經濟產權國有新的市場化方式,將與資本主義國防經濟產權私有的市場化方式有著重大的區(qū)別。

 。4)國防經濟供求的調控內容不同。為了刺激國民經濟有效需求,西方國防經濟學家提出了一系列政府干預的國防經濟理論,如公菜關系學派的軍民生產的一體化理論,凱思斯主義的逆國民經濟經濟運行的國家干預國防經濟理論等等。它的重點不在軍品的生產、軍工企業(yè)管理等方面,而在于國防資源的合理分配及國防經濟活動的法規(guī)管理和行政制約等方面。社會主義的國防經濟,由于資產的國家所有,不僅在于資源的合理分配,而且還有資產的運營管理,以及政府通過經濟和法律手段對軍工企業(yè)資源配置發(fā)揮導向作用等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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