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貼印花稅票后應立即注銷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6/05 16:23:38 字體:
  有些納稅人在憑證書立或領受時,根據(jù)憑證上所載的計稅金額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了相應金額的印花稅票,僅將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而沒有注銷就認為完稅了,因而被稅務機關處以未注銷印花稅票金額三倍的罰款。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队』ǘ悤盒袟l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規(guī)定:應納稅憑證粘貼印花稅票后應即注銷。納稅人有印章的,加蓋印章注銷,納稅人沒有印章的,可用鋼筆(圓珠筆)畫幾條橫線注銷。注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騎縫處是指粘貼的印花稅票與憑證及印花稅票之間的交接處。

  此外,《條例》還規(guī)定對應納稅憑證粘貼了印花稅票而沒注銷的可以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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