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個人取得的拍賣收入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來源: 編輯: 2006/11/09 09:31:07 字體:

  問:對個人取得的拍賣收入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答:一、個人通過拍賣成交的拍賣收入(包括拍賣書畫作品、古玩收藏品等收入),按“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其財產(chǎn)原值,為個人以前(或上次)取得該拍賣品的價格(以合法有效的交易憑證為準(zhǔn))。

  二、個人不能提供完整、準(zhǔn)確的拍賣品原值憑證的,對其取得的拍賣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即以個人取得的全部拍賣收入,按3%征收率直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通過拍賣取得收入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拍賣單位負責(zé)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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