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境外取得收入的納稅人應如何填寫納稅申報表

來源: 編輯: 2003/04/10 15:38:55 字體:

  在中國境內(nèi)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nèi)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年度申報,需在年度終了后三十日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并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 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填表說明:

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

納稅年度注4: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納稅人編碼注1: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第七條的規(guī)定,制定本表。納稅人應在年度終了后三十日內(nèi)將稅款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本表。

納稅人姓名

國籍

抵華日期注2

中國境內(nèi)住址

省、市、縣、街道及號數(shù)(包括公寓號碼)

_______________公寓 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

/市 省

中國境內(nèi)通訊地址(如非上述地址)

郵編

電話

職業(yè)

服務單位

服務地點

中國境內(nèi)所得已納稅額注3

境外所得應納稅額

所得

項目

所得期間

應納所得稅額

已納所得稅額

自繳

或扣繳

所得項目

收入額

減費用額

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所得稅額

境外已繳稅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7

 

5

6

8

9

 

 

 

10

 

 

 

 

 

 

 

 

 

 

 

 

 

授權

代理人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請?zhí)顚懴铝匈Y料)

為代理一切稅務事宜,現(xiàn)授權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為本人代理申報人

任何與本申報表有關的來往文件都可寄與此人

授權簽字人______

聲明

我聲明:此納稅申報表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填報的,我確信它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聲明人簽字注11________

代理申報人(簽字) 納稅人(簽字或蓋章)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收到日期                  接收人                  審核日期

境外稅額的扣除計算

扣除限額

審核記錄

 

主管稅務機關蓋章

主管稅務官員簽字

實際扣除額

上年抵免的或結轉的稅額

應補繳的稅額

 

 

 

 

 

 

 

 

 

 

 

 

 

 

 

 

 

 

 

 

 

 

 

 

 

  注1、 納稅人編碼 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由主管稅務機關所確定的稅務編碼;

  注2、 抵華日期 按照護照的來華日期填寫;

  注3、 中國境內(nèi)所得已納稅款 按實際已納稅款逐項填寫;

  注4、 納稅年度 填寫取得所得的所屬月份或公歷年度;

  注5、 境外所得應納稅款的所得項目 不同的所得項目應分別填寫。一個月內(nèi)或同一所得項目取得時間不同的,匯總填入一行;

  注6、 收入額 填寫年度內(nèi)境外取得的全部收入額;

  注7、 已納所得稅額 填寫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nèi)取得的所得已繳納的稅款。應分別填寫并分別寫明自繳或代扣代繳,同一所得項目,取得時間不同的,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間”欄內(nèi)分別注明;

  注8、 減費用額 按所得項目的費用標準填寫;

  注9、 應納稅所得鵝 收入額減去費用額的余額;

  注10、 境外已繳稅款 填寫境外所得項目已繳納的稅款;

  注11、 聲明人 填寫納稅人姓名,如納稅人不在時,填寫代理申報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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