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籌劃稅收才算合理

來源: 編輯: 2005/08/24 13:07:26 字體:

  所謂的個人所得稅,是指對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我國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采用了分項目所得稅制,對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勞動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及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11個應稅項目按所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和適用稅率。

  南京稅務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工資薪金、工商個體、利息、股息是個人所得稅收入的大頭。現(xiàn)在大部分的稅收籌劃都是針對工資薪金、銀行利息、股息這幾個方面,這與南京市各稅源占個稅的比例也相吻合。

  在搜索網(wǎng)站上輸入“個稅籌劃”字樣,可以搜索到成千上萬條的信息。各式各樣的稅收籌劃方案看得人眼花繚亂。而對于網(wǎng)絡、書籍中的一些教人如何稅收籌劃以達到節(jié)稅目的的方案,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那些稅收籌劃都是打擦邊球,并不是很安全,有些還違反有關規(guī)定,所以不可完全套用。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但眼看著一筆筆稅金從自己的口袋里流出去難免有一點心疼。那么如何通過合法途徑合理籌劃個人所得稅呢? 記者采訪了南京稅務部門。

  教育儲蓄可免利息稅

  與其他儲蓄品種相比,免繳利息稅的教育儲蓄就變成了理財法寶之一。它可以享受兩大優(yōu)惠政策:一是在國家規(guī)定“對個人所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個人所得稅”;二是教育儲蓄作為零存整取的儲蓄,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相對于其他儲蓄品種,教育儲蓄利率優(yōu)惠幅度在25%以上。

  在我國,除郵政儲蓄機構外,辦理儲蓄存款業(yè)務的各金融機構如工行、建行等都已開辦教育儲蓄業(yè)務。教育儲蓄分為一年、三年或六年期三種,最低起存金額50元,本金合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精明的市民不難發(fā)現(xiàn),計息本金越大,所得利息與免稅優(yōu)惠就越多。

  為了獲得國家免稅優(yōu)惠效益的最大化,首先就要盡量用足限額。其次,每次約存金額要盡量高些,這樣得到的利息和免稅額的實惠也就多些。因為在同一存期內,每月約定存款數(shù)額越小,續(xù)存次數(shù)就越多,計息的本金就越小,計息的天數(shù)也越少,所得利息與免稅優(yōu)惠就越少;反之,計息本金就越大,計息天數(shù)就多,所得利息與免稅額就越多。最后,應盡量選擇存期較長的教育儲蓄。因為學生從接受義務教育到非義務教育需要一定的時間,故應選擇3年期、6年期的教育儲蓄,可以從容地利用好各種優(yōu)惠政策。

  個案:林女士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已經(jīng)為讀初中的女兒選擇了3年期的教育儲蓄。他說,同樣是每月存入555元,3年存足20000元,如選擇普通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年利率為2.07%,到期扣除利息稅127.52元后的本息總額為20362.57元。若選擇同期教育儲蓄,享受3年期整存整取3.24%的年利率,且免征利息稅,到期本息總額為20778.4元,比前者多出415.83元。

  需要提示儲戶的是,教育儲蓄方式已采用了實名制,須持儲戶本人(學生)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到儲蓄機構以儲戶本人(學生)的姓名開立存款賬戶。開戶對象為在校小學四年級(含四年級)以上學生。此外,開立教育儲蓄的中小學生,開始接受非義務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等)時,在教育儲蓄存款到期時,憑存折和錄取通知書或學校開具的相應證明原件到銀行支取存款,享受利息優(yōu)惠,一份“證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優(yōu)惠。

  捐款也能減免稅

  “捐款還能減免稅?”剛剛捐了500元塊錢的王先生拿著捐款收據(jù)有些將信將疑。

  “當然了,留好收據(jù),可以抵減一部分個人所得稅?!敝袊t十字會的工作人員解釋。

  據(jù)相關規(guī)定,個人將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其他社會公益事業(yè)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qū)、貧困地區(qū)捐贈,其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 30%的部分,計征時準予扣除。金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只要納稅人按上述規(guī)定捐贈,既可貢獻出自己的一份愛心,又能免繳個人所得稅。

  個案:王先生每月收入5200元,按照南京市個稅起征點1200元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為5200-1200=4000元,在沒有捐贈的情況下當月應納稅 4000×15%-125=475元。由于王先生的捐贈數(shù)額沒有超過1200元(4000×30%),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4000-500=3500元,應納稅金為3500×15%-125=400元,所以比沒有捐贈的情況少納稅75元。

  稅務部門提醒納稅人,捐贈應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紅十字會捐贈;如果納稅人直接捐贈不能在稅前扣除限額。

  購買國債不交利息稅

  國債的利率高于同期的銀行存款,而且取得的利息也不用交納利息稅。以2004年記賬式(三期)國債為例,5年期國債票面年利率為4.42%,而同期銀行的利率為2.79%,若購買10萬元,則到期國債可取得利息22100元;而當銀行扣除利息稅之后,利息實際只有11160元。另外,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個人取得的國家發(fā)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購買保險避稅又有保障

  購買部分險種不但能獲取高于銀行存款的收益,而且還可規(guī)避利息稅。另外,現(xiàn)在許多保險公司推出了分紅保險,既有保險作用,又能參與保險公司的投資分紅。

  據(jù)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居民在購買保險時可享受以下稅收優(yōu)惠:企業(yè)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機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金,不計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于征收個人所得稅;由于保險賠款是賠償個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損失,不屬于個人收入,因此不征稅。根據(jù)我國稅法規(guī)定,個人所獲保險賠款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即對保險賠款免征個人所得稅及遺產(chǎn)稅。除了四金之外的私人養(yǎng)老保險計劃,我國暫時沒有出臺相關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個案:錢女士每月工薪收入3100元,若按最低標準繳納“四金”200元,則每月應計稅收入3100-1200-200=17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1700×10%-25=145元;若按照工資足額繳納“四金”400元,每月計稅工資為3100-1200-400=15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1500×10%-25=125元。因此,選擇合理的保險計劃,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是個不錯的理財方法,既可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降低稅收成本。

  因此說,選擇合理的保險計劃,對于大多數(shù)市民來說,是個不錯的理財方法,既可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合理避稅。

  分次領勞務報酬可節(jié)稅

  納稅人取得收入申報納稅,如果收入畸高,就可能被課以較高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繳納較多的稅款。而在收入較低月份,作為納稅人又不能充分享受到稅法為自己提供的各種優(yōu)惠,比如,定量或定率的一次性扣除,較低的稅率。通過改變支付方式,變成多次支付,多次領取,就可分次申報納稅。

  個案:王先生3月~5月取得同一項目勞務收入60000元,支付交通、食宿等費用9000元,有以下兩種納稅方式:一次性申報納稅;由業(yè)主提供相關費用,降低應納稅所得。

  一次性申報納稅:王先生5月底將60000元收入一次領取。稅法規(guī)定,勞務報酬所得按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如果一次收入超過20000元,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征5成的應納稅額。則其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60000×(1-20%)×20% =9600元,60000×(1-20%)-20000×20%×50%=2800元,兩者合計12400元。其獲得的凈收益為38600元(60000 -12400-9000)。

  相對于業(yè)主來說,一次支付較大的費用,負擔較重。一般情況下,當事雙方不應采取這種支付方式。

  由業(yè)主提供相關費用,降低應納稅所得:采取由業(yè)主提供一定服務費用開支等方式,雖然減少了納稅人的收入,但同時也減少了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比如,由業(yè)主向納稅人提供伙食、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務來抵頂一部分勞務報酬。對業(yè)主來說,開支并沒有增多,利益無損;對納稅人來說,這些伙食、交通等開支是納稅人的日常開支,若由納稅人用收入購買往往不能在繳納所得稅時扣除。

  可見,對于勞務報酬收入,納稅人通過籌劃,可以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關鍵是在簽訂勞務合同時,應約定領取報酬的數(shù)額和次數(shù),明確相關費用由業(yè)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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