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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請代開專用發(fā)票問題

2008-4-8 16:52 商丘市國家稅務局 【 】【打印】【我要糾錯

  問:我是個體工商戶,已經辦理稅務登記證,現(xiàn)銷售煤炭金額壹仟多萬元,對方是一般納稅人,需要專用發(fā)票,我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嗎?

  答:您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fā)票。需提供以下資料:1、出示本單位(即賣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身份證明;2、合同的對方(即買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且此復印件上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專用章!霸鲋刀愐话慵{稅人”專用章必須清楚,如章不清,可補充提供該納稅人的年檢證明等能證明對方為一般納稅人的資料的復印件。復印件必須清晰;對方開戶銀行、帳號、地址、電話;3、填寫《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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