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資訊 | 納稅輔導 | 涉稅會計 | 行業(yè)納稅 | 綜合輔導 | 稅收籌劃 | 稅收優(yōu)惠 | 稅務風險 | 辦稅指南

取得一次性經(jīng)濟補償金涉稅舉例

2006-5-14 16:18 正保會計網(wǎng)!  】【打印】【我要糾錯

  舉例:

  2006年北京市甲廠職工王某在此廠工作15年后被解聘,取得一次性補償12萬元,單位如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王某實際取得收入120000元

  2.如果北京市2005年職工平均工資15600元

  3倍工資=15600×3=46800(元)

  3.超3倍工資部分計稅

  超3倍的部分=120000-46800=73200(元)

  王某在此廠工作15年,按12計算:

  73200÷12=6100(元)

  王某應納稅額=[(6100-1600)×15%-125]×12=6600(元)

發(fā)表評論/我要糾錯
辦稅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