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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減稅繼續(xù)推進 稅制改革初現端倪

2011-12-26 8:14 投資者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個稅免征額提高、減免小微企業(yè)稅負、營業(yè)稅改增值稅試點啟動……提了三年的結構性減稅,在2011年開始觸及“稅制”這個根本。

  對于減稅,特別是結構性減稅,人們并不陌生。2008年,為抵御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中國開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其中就包括了結構性減稅的內容。只不過,頭幾年結構性減稅并非積極財政政策的重心,只是作為配角,在以增加政府支出、擴大公共投資為主要內容的積極財政政策操作中扮演輔助角色。

  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從過去的“落實結構性減稅”到“完善結構性減稅”,這意味著明年結構性減稅可能在制度層面有重大突破。實際上,減稅從過去單項稅收減免為主,逐漸過渡到稅目或稅制改革的方式,在2011年已經初現端倪。

  減稅進行時

  “十二五”開局之年,2011年中國政府在減稅方面動作頻頻。個人所得稅調整、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房產稅改革試點、資源稅改革及車船稅微調,減稅的主基調明確無誤。

  9月1日起,新修訂的個稅法實施,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時調低起步稅率。財政部稅政司稱,此舉將使目前的納稅人數將由現在的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全國個稅全年將減收1600億元。

  從數據來看,實施新個稅法確實減輕了納稅人負擔。財政部的數據顯示,10月個人所得稅352.37億元,同比減少11億元,下降3.1%;11月個人所得稅322.77億元,同比減少29億元,下降8.2%.實施新法的8月,全國個稅收入483.54億元。

  再看小微企業(yè)減稅。2011年,在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異常復雜的背景下,一批小微企業(yè)陷入嚴重困境。政府適時推出政策,大幅提高增值稅起征點,為小微企業(yè)助力。11月1日起,財政部、國稅總局宣布上調增值稅和營業(yè)稅起征點,同時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yè)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不可否認,這些稅制變動都透著“減稅”的意向。不過,在減稅的大浪潮中,政府財政收入繼續(xù)大幅攀升,也是不爭的事實。今年1~11月累計,全國財政收入中的稅收收入高達8.5萬億元,同比增長24.7%,增幅明顯高于GDP增長。

  為什么越減稅,收上來的稅收反而越多?財稅專家的解釋是,以個稅為代表的直接稅稅種在我國現行19類稅收收入中所占比率并不高,2010年其占稅收總收入僅為6.6%;國家大部分的稅收收入,主要源自以增值稅為代表的間接稅,2010年間接稅占稅收總收入達56.7%.間接稅不進行大調整,實際減稅效果難以顯現。

  間接稅不直接向百姓伸手,但是所有的商品與服務無不含稅,且稅率不低。中國現行間接稅無差別課稅特點與相對較高的稅率設計(增值稅一般稅率為17%),實實在在地推高了我國的宏觀稅負。

  試點“營改增”

  正因如此,中央決定上海試點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成為2011年結構性減稅浪潮中最為耀眼的一道“亮色”。

  11月16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經國務院同意的《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同時印發(fā)了《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和《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guī)定》,明確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開展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在中國現行的稅制結構下,可歸入間接稅的稅種主要有三個: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yè)稅。其中,增值稅塊頭兒最大,它的收入占比在2010年是全部稅收收入的39.5%.消費稅和營業(yè)稅的收入占比,則分別為9.9%和14.4%.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在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眼里,被視為“中國實施減稅舉措的開端”。他認為,起碼從三個層面上具有減稅效應:第一,原來營業(yè)稅有重復征稅,增值稅沒有。之所以擴大增值稅的范圍,目的之一是減少重復征稅;第二,2009年增值稅轉型,把整個增值稅的水平拉低了,營業(yè)稅保持在原有水平上。現在隨著一部分營業(yè)稅進入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營業(yè)稅的稅負等于向增值稅靠攏;第三,這次增值稅擴圍,新引入兩檔稅率,一個是11%,一個是6%,而原來只有17%和13%兩檔。

  地方的壓力

  2011年,減稅的步伐已經邁開,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稅關系如何適時調整,成為減稅最終能達到多大效果的關鍵所在。

  目前結構性減稅真正減的稅目,如個人所得稅、營業(yè)稅,盡為地方政府收入稅種。《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明確,原歸屬試點地區(qū)的營業(yè)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后仍歸屬試點地區(qū)。但改革后交通運輸業(yè)適用11%的稅率,研發(fā)和技術服務、文化創(chuàng)意、物流輔助和鑒證咨詢等現代服務業(yè)適用6%的稅率,加之其他減稅舉措,地方政府的收入仍會縮水。

  今年以來,隨著房地產調控的進一步深入,不少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捉襟見肘。在減稅的同時,如何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成為擺在中央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

  為尋找新的地方舉債路徑,近幾年,中央政府也想了不少招式。2009年,國務院同意地方發(fā)債,由中央代理發(fā)行,列入省級預算管理;2011年10月,財政部再次發(fā)文,同意上海、浙江、廣東及深圳地方政府試點自行發(fā)債。

  但這僅是權宜之計。財政部在通知中雖明確四個地方政府可以自行發(fā)債,但對債券期限與規(guī)模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一方面要減稅,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財力不夠。在財稅專家看來,從財稅權力分配和收入分配角度上調整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是唯一之解。誠如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提,結構性減稅到了需要“完善”的時候。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