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jīng)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nèi)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廣西特大走私香煙案偷逃稅額近5億 37人被判刑

2006-10-4 15:55 新華網(wǎng) 【 】【打印】【我要糾錯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一起特大走私香煙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非法經(jīng)營罪分別判處唐上光等37名涉案人員死緩、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

  這起偷逃稅額近5億元的特大走私案,涉案人數(shù)之多、走私時間之長、走私數(shù)量和偷逃應繳稅款數(shù)額之巨,在全國同類案件中實屬罕見,僅判決書就長達170多頁。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東興市農(nóng)民唐上光、唐上東、黃燕金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與一名叫“阿香”的越南人密謀,在中越邊境大肆走私。走私團伙形成3個小團伙:第一是在越方可以拿到香煙的賣家,以“阿香”和給“阿香”打工的唐上光的弟弟唐上東為首;第二是以唐上光為首的“中介”方;第三是在中國境內(nèi)負責銷售走私香煙的團伙,以黃燕金等人為首。唐上光以自己的信用作擔保,向中越邊境北侖河對岸的越南人“阿香”先行賒下走私香煙,并伺機運回中國,然后發(fā)給黃燕金等人。后者立即通過化整為零的方式,將香煙運銷出去。

  根據(jù)黃燕金等人所需香煙品種和數(shù)量,由“阿香”組織越南產(chǎn)的“555”“萬寶路”牌香煙運至北侖河上的走私鐵殼船,再由唐上東等人運出東興羅浮碼頭轉(zhuǎn)交給黃燕金等人雇請的接貨人,并收取香煙款。走私香煙先后被送往廣東湛江及廣西玉林兩個中轉(zhuǎn)站。再通過“地下”途徑,銷售到南寧、柳州、玉林和廣州、湛江等地。唐上光先后走私越南產(chǎn)的“555”“萬寶路”牌香煙合計58870余件,偷逃應繳稅額共計4.9億多元。唐上光等人的瘋狂走私行為引起有關方面的注意。2005年初,經(jīng)過周密偵查,30多名走私分子被廣西海關緝私人員逐一拿獲。

相關熱詞: 廣西 香煙案 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