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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綜合征收是方向

2005-10-17 9:14 證券時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國務院法制辦財金司副司長劉炤不久前在個稅立法聽證會上透露,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以至建立完全的綜合稅制。

  個稅綜合征收即是把一個人的各種收入加在一起,然后再考慮各種具體情況。比如,有的家庭一個人有收入,有的夫妻兩人都有收入;有的家庭有上學的子女,有的沒有;有的家庭看病要花很多錢;還有的家庭父母生活在非常貧困的農村等。每個家庭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這導致了每個家庭的實際負擔不同,需要在納稅是時在費用扣除上加以考慮,規(guī)定具體的扣除額,年終匯總計算納稅。

  不過劉炤表示,目前就實行這種稅制,征收管理上還有困難。因為實行這樣的稅制,征管上要求比較高,要求納稅人都要向稅務局申報納稅,稅務局也要核實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另外,還要建立很多的配套制度,比如現金管理、銀行和稅務系統(tǒng)聯網等。

  不少專家認為,從稅收公平角度講,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等因素實行基本生計扣除加專項扣除是有道理的,對個稅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進行征收以至完全實現綜合征收是方向,但現在還難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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