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財政局關于轉發(fā)吉林省《關于在全省正式開展采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長財會〔2011〕17號
各區(qū)財政局、各有關單位、長春市財會人員培訓服務中心:
根據(jù)財政部辦公廳和省財政廳文件要求,我市將開展采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工作,現(xiàn)將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在全省正式開展采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工作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zhí)行。
一、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時間
2010年1月15日—2011年5月31日。
二、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方式
會計從業(yè)資格持證人登錄吉林省會計網首頁,在會計專欄的“信息更新”欄目按照提示準確填寫即可。“吉林省會計網”網址為:http://www.jlkj.gov.cn.
三、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審核確認地點
長春市財會人員培訓服務中心(前進大街2688號 長春市財政局辦公樓C座二樓會計之家大廳)。
咨詢電話:0431—89865770 89865961
四、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審核確認所需資料
?。ㄒ唬都质嫃臉I(yè)人員基本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無工作單位蓋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公章,在校學生蓋學校公章),涉及工作時間及注冊時間的修改,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證明。
(二)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ㄎ澹┥矸葑C原件及復印件(涉及姓名、身份證號(正常升位除外)修改提交公安部門證明)。
五、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一)持證人員必須正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以免將來在辦理調轉、職稱考試報名、繼續(xù)教育報名等項會計工作時無法使用基本信息,因填寫有誤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
(二)辦理跨省市調轉時,務必先自行確認調入地是否接收,以免造成調入地無法落籍的后果,完成信息更新后方可辦理調轉事項。
?。ㄈ┐舜涡畔⒏潞螅缭儆斜救诵畔⒏牡?,務必及時辦理更新確認,以使本人信息持續(xù)有效。
?。ㄋ模┯馄谖崔k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造成會計人員基本信息無法使用的,后果由會計從業(yè)資格持證人自負。
長春市財政局關于轉發(fā)吉林省《關于在全省正式開展采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長財會〔2011〕17號
各區(qū)財政局、各有關單位、長春市財會人員培訓服務中心:
根據(jù)財政部辦公廳和省財政廳文件要求,我市將開展采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工作,現(xiàn)將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在全省正式開展采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工作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zhí)行。
一、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時間
2010年1月15日—2011年5月31日。
二、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方式
會計從業(yè)資格持證人登錄吉林省會計網首頁,在會計專欄的“信息更新”欄目按照提示準確填寫即可。“吉林省會計網”網址為:http://www.jlkj.gov.cn.
三、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審核確認地點
長春市財會人員培訓服務中心(前進大街2688號 長春市財政局辦公樓C座二樓會計之家大廳)。
咨詢電話:0431—89865770 89865961
四、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審核確認所需資料
?。ㄒ唬都质嫃臉I(yè)人員基本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無工作單位蓋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公章,在校學生蓋學校公章),涉及工作時間及注冊時間的修改,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證明。
(二)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ㄈ┞毞Q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涉及姓名、身份證號(正常升位除外)修改提交公安部門證明)。
五、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一)持證人員必須正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以免將來在辦理調轉、職稱考試報名、繼續(xù)教育報名等項會計工作時無法使用基本信息,因填寫有誤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
(二)辦理跨省市調轉時,務必先自行確認調入地是否接收,以免造成調入地無法落籍的后果,完成信息更新后方可辦理調轉事項。
?。ㄈ┐舜涡畔⒏潞螅缭儆斜救诵畔⒏牡?,務必及時辦理更新確認,以使本人信息持續(xù)有效。
?。ㄋ模┯馄谖崔k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造成會計人員基本信息無法使用的,后果由會計從業(yè)資格持證人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