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2012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3日-8月17日
中山2012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3日-8月17日,考試時間:11月3日。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7月23日9:00-8月17日17:00。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2〕42 號),現將我市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ㄒ唬┚W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7月23日9:00-8月1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 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我市定于2012年8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忌騿挝怀指郊蟮膱罂疾牧系绞锌荚囋菏芾硖庍M行報名確認并交費(繳費方式:①使用銀聯標志的儲蓄卡或信用卡繳費;②開具《中山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費),完成報名手續(xù)。地點:中山市民生路38號,市政府民生辦公區(qū)二樓15號窗口,電話:88230675。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科 目
11月3日 9:00-11:3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1月3日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三、考試方式
?。ㄒ唬┙洕鷮I(yè)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ǘ┍究荚嚲鶠榭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務必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ㄈ┛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ㄋ模┛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ㄒ唬﹫罂假Y格審核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場設置
各地級以上市和省直設置考場??荚嚨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ㄈ士甲C的獲取
考生在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 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ㄋ模┳C書發(fā)放方式
我市考生證書由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發(fā)放,發(fā)放時間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gdzs.lss.gov.cn)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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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附件:1.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一
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初級: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ǘ┲屑墸罕仨毦邆湎铝袟l件之一:
1.中專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4年;
4. 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文件精神:
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2.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0〕100號)文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2年年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 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各市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附件二
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略)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yè)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